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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工会被解雇?劳委会: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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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职棒球员工会挂牌,却引发部分球团老板扬言抵制。对此劳委会指出,雇主依法不得因员工加入工会而解雇,而且国内职棒已因赌博事件而形象重损,球员成立工会其实是一种自律与自救的行为,绝对是正面之举,老板实在不应一意打压。

劳委会副主委潘世伟指出,工会法第卅五条规定,“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因工人担任工会职务,拒绝雇用或解雇及为其他不利之待遇”,第卅六条“雇主或其代理人,对于工人,不得以不任工会职务为雇用条件”。不过职棒球员的职业性质属于个人技能展现,类似演艺人员,并不适用劳基法,签订的又是定期性契约,如果球团“不续约”,的确难以视同“拒绝雇用”与“解雇”。

但是潘世伟指出,对于现在球员涉赌的弊病,其实需要内部的监察力量,而只有球员最了解球员在作什么,如果工会有力量,才能发挥纪律压力,帮助球员抵抗外界的压力与利诱。同时有工会协助争取较佳的劳动条件,球员才不会担心生计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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