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航空疑變相裁員 乘務員索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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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新華航空公司包括18名空姐在內的21名乘務員,17日指控公司培訓待崗實為變相裁員,要求補償各項損失逾百萬元。空姐中一些人已被停飛3個月。

據《京華時報》報導,包括18名空姐在內的21名乘務員,認為公司讓合格的乘務員脫離正常的工作崗位,擅自剝奪了他們的勞動權利,因此將新華航空訴至法院,他們要求複飛,並索賠百萬餘元。乘務員吳寧說,公司無故認定我們是不合格人員,安排我們脫產培訓,並希望我們轉崗,到現在仍不安排飛行任務。

新華航空的代理人辯稱,「公司享有安排工作的自主權,有飛行資格的乘務員是否執行飛行任務及怎樣執行飛行任務,由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受全球經濟及燃油的影響,公司對飛行計劃有所調整」。

新華航空公司不同意補發工資,「乘務員工資的一大比例是飛行小時費,沒有執行飛行任務,不需要支付這部分工資」。

停飛待崗 月薪千元

李樂做空姐近5年了,參加培訓前是實習乘務長,下個晉級目標是乘務長。去年9月,她收到公司的電話通知,內容是「前期國際乘務員考核不合格」。不久,她又接到短信通知,「根據公司要求參加培訓,培訓時間近一個月」。與她情況類似的共有77人。

李樂很疑惑,「我的業務技能沒問題,在去年1月至8月份的績效考核中,我的排名在前一百位,怎麼這個月就通知我不合格,有的人排名在後都沒有被通知參加培訓」。她說,北京乘務隊有800人左右,公司以績效對乘務員進行考核,10%排名靠後的有不再續簽合同的危險。「我不屬於此列啊」。

李樂按要求參加了培訓,培訓內容令她疑惑,「與技能無關,主要是企業文化等」。最後一天參加考核,李樂發現,試卷上寫著不合格人員考核。「憑什麼說我們是不合格人員」,因此大部分人罷考。

李樂說,隨後一部分人轉崗。起訴的21人不同意轉崗,「我們是技能良好的乘務員,要求復飛」。有飛行任務時,他們的月薪平均8000元以上。現在待崗,每週兩次必須去公司簽到,每個月發800元或1000元。

李樂說,在被通知培訓時,民航總局為他們頒發的《民航空勤登機證》和《空艙乘務員訓練合格證》都被公司收走。「這些證件需要每年審核一次,否則取消飛行資格。因公司不安排審核,目前我們喪失了飛行資格」。

「待定」的空姐

張靈剛得環球小姐比賽最佳形象獎,自己的綜合素質是優秀的。

今年21歲的張靈,2007年大學畢業,參加了總公司舉行的招聘,經過長達2個月5輪的選拔和複試,她成為一名空姐。「我現在還記得,對方說歡迎加入」。去年1月,她和航空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飛行8個月後停飛了」。

有13年空乘經驗的王慧,也在「不合格人員」之列。王慧說,從實習生到見習乘務員、普通乘務員、見習乘務長、乘務長,她在公司工作了13年,每一次的晉陞隨之帶動的是薪酬的上揚,「現在月薪1萬多,剛開始才1000左右,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獻了」。最後一次續簽合同,她與公司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她不知道還能在公司待多久。「未來做什麼,也沒有想好」。

空姐李越才飛了3個月就停飛了,而她此前為做空姐付出的培訓費就近2萬元」。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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