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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 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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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特稿)陳幸妤已坦承偽證罪,但台北地檢署告知陳幸妤委任律師「沒辦法」准她出境,還強調「徵詢過特偵組看法」,實際上特偵組昨天強調,從未與北檢討論過陳幸妤出境問題,甚且「陳幸妤根本沒必要限制出境」,顯見北檢將陳幸妤限制出境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北檢將陳幸妤限制出境,說不出具體理由,反而似乎在營造「奉特偵組指示」假象,逼得特偵組昨晚在下班後急忙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絕無此事」,北檢敢做不敢當,被特偵組重重打了一巴掌。

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已調查陳幸妤財產及帳戶,不認定她涉及洗錢,僅認定涉及偽證罪,但沒必要限制出境,她兩次赴美考試,特偵組均未干涉,因偽證罪非特偵組管轄案件,才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限制刑事案件被告出境,是為避免被告逃亡而無法訴追,陳幸妤丈夫、父母均被限制出境,國外資產遭凍結,逃亡可能性已低,且她為讓名嘴安心,願將三個小孩留在台灣並將護照交給駐外單位,並在第一次出庭就將留學計畫呈報北檢,卻換來限制出境,留學夢碎。

陳幸妤是偽證罪被告,不是洗錢案被告,北檢在此案中,不顧比例原則,滿足了特定立場人士及名嘴的期待,卻賠上司法公信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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