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百年村莊「豆蔻村」搬遷風波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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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淑嫻吉隆坡採訪報導)豆蔻村是馬來西亞檳城州屬最後一個印度民族的文化村,因為土地擁有者希望另有他用,村民面臨變遷。從而發生自2006年至今,村民,發展商,州政府,三方人馬糾纏於搬遷與不搬遷的問題上。折村事件更因發展商與村民僵持不下而被展延至9月1日。

至今已有200多年曆史的村莊,因發展商於8月13日第二度企圖折村宣告失敗後,於當天和村民簽下同意書,將折村行動展延至8月31日之後。接著,檳城東北警區主任阿茲詹之後向媒體透露,折村行動將展延至9月1日。警方已通知發展商和豆蔻村代表有關事項。

在發展商第二次的企圖折村當天,豆蔻村居民協會的主席蘇古馬蘭因答應9月1日前,村民會撤離豆蔻村。13日晚被村民毆打,頭部因傷縫了兩針。現疑犯交與警方處理。

豆蔻村原有31間屋子,其中10間屋子的居民是第一批接受每間價值14萬至26萬令吉屋子的賠償配套後已搬遷。其他尚未搬遷的21間屋子居民中,只有5間屋子居民接受檳州政府的獻議,即每間屋子將獲賠償1間面積達1400平方尺的雙層排屋。截至13日,剩餘的16間屋子居民則堅持不接受。

18日,記者致電檳州首長林冠英,他的秘書接電話,並表示暫時不想評論豆蔻村的事件或進程,認為各報章的新聞報導已經很多了。

目前,大家觀望9月1日是否能把豆蔻村四年多的糾紛解決了。


豆蔻村是屬當地印度民族的文化村,至今已有200多年曆史。圖為豆蔻村的入口處。(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豆蔻村事件回顧:

19世紀初,從蘇格蘭到檳島定居的商人大衛.布朗(David Brown,1775-1825),是當時馬來西亞檳州東北縣的牛汝莪的大地主。豆蔻村當時是布朗的椰園。

1953年,布朗家族離開馬來西亞。豆蔻村的村民大多數是布朗家族僱傭的工人。

豆蔻村當時有29間房子、80戶家庭、365名居民。當年,布朗後裔將土地信託給一個房屋信託會,並承諾村民,這塊土地將來是屬於村民的,以便能夠繼續農耕畜養作業。臨時地契的時限為2005年。

1976年,房屋信託會被解散,豆蔻村的土地歸屬成了謎。

2004年8月18日,行政議會批准有關購地申請。附帶條件,照顧當地非法屋子居民的福利。行政議會提議公務員合作社延遲發展計劃,直至非法屋子問題得到解決。

2005年7月12日,州政府的開價是642萬令吉。

2005年8月8日,檳城州政府公務員合作社提出降低地價上訴。理由有二:一是房屋主要是賣給會員,合作社一定讓公務員享有7%的房屋折扣。二是給居民提供更合理的賠償,估計安置該區非法居民約300萬令吉。所以答應合作社的上訴,把轉讓費減至300萬令吉。

2006 年1月17日,土地局委員會的會議通過地價減半,即土地價為321萬令吉。

2007 年11月10日,已有14間豆□村的屋主同意接受賠償和拆屋。

2008年大選前,行動黨的卡巴星拜見選民,向豆□村的居民承諾,如果中選,豆□村的村民可以不必搬遷,而且保留豆□村的原貌。

2008 年3月27日,公務員合作社是土地所有者,牛汝莪土地擁有權註冊是PT 59 HS (d) 15868,擁有權是99年的地契,用於建造房屋。

2009年8月4日,豆蔻村發展商與州政府舉行閉門會議後,宣佈願意在原地建1400平方尺的雙層排屋,而換取村民同意搬遷。有效期至8月7日。

2009年8月7日,蘇古馬蘭表示村民一致否定了發展商的建議。村民覺得建議中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如:
‧ 沒有保證村民可入住雙層排屋的時間。
‧ 沒有明確雙層排屋座落的地點。
‧ 沒有列明雙層排屋的價格。
‧ 沒有提出村民在豆蔻村重建期,誰會負責他們暫住其他地方的租金。


已有200多年曆史的豆蔻村。(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早年是椰園的豆蔻村。(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居民畜養羊的地方。(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即將面臨拆除的部份豆蔻村屋子。(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即將面臨拆除的部份豆蔻村屋子。(攝影:何慧儀/大紀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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