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9日讯】警务处处长曾荫培新官上任第一炮,全力改善“烂仔差人”的形象,落实执行“发纪”。上周首度发出通告,指令所有警务人员(包括便衣)不准染发,若有违规,上司同受“株连”。有警务人员质疑通告欠清晰,担心难以执行,矫枉过正又怕杀错良民。
消息指出,通告不能蓄长发、值勤时不准戴耳环,都容易处理,但不准染天生头发以外的颜色,却感混淆无所适从。最简单万事依足指引,即使想将白发染黑,亦划入违规之列。
至于特别职务队(放蛇及卧底探员)等,为与渗透对象打成一片,染发追时髦在所难免,过往有默契能够容许。但在通告中,并未见写明他们可否豁免,以致心怀忐忑。希望尽快作出较清晰的指引,消弭大家的疑团。
本月七日,曾荫培履新后发出首度通告,由人事部纪律组警司苏锦棠签署,用电子邮件方式在警队内联网发出通告,指明警务人员须保持原来或天生的头发颜色,即使便装人员亦不例外。一般相信是针对染“金毛”同袍,却因指引太简单,存在不少灰色地带,引致部分警务人员不安。
执勤时不准戴耳环
通告同时表明,警务人员不准在执勤时戴耳环,除不准染发,发型亦有所限制,长度只能到中耳,须剪平脚不能斜脚,可说是警队高层首次就警务人员的仪容,发出较严厉及具体的要求。
有警务人员表示,过往一向有仪容保持整洁端庄的指令,但未有“写死”应该如何做到,不若今趟“实牙实齿”。
通告更明言,若有下属违规,而其上司并无执行有关纪律,亦属疏忽职守。警队中人担心执行时有莫大困难,已在一月九日去信职员关系科,要求进一步阐释,订明违规准则。
据了解,曾荫培早有计划发出有关通令,事缘在上任警务处长许淇安在位时,当时为副处长(管理)的曾荫培,一次落区巡视时,竟发现一名身穿军装的女警务人员染了“金毛”,当时已大为不悦,回到总部后即草拟该通令,结果完成草拟咨询程序后,刚好配合曾荫培接任警务处长,成为他上任以来,首度就警务人员仪容方面发出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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