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他被称为“中国辛德勒”,在国内却被视为贪污犯。在联合国推出二次大战期间发给犹太人“救命签证”的展览上,他被视为英雄,在国内却被监察院弹劾。何凤山,这个传奇的名字,竟有完全相反的评价。以色列人颁发“国族正义勋章”来纪念他的义行,而我国政府却说他当年向犹太人收钱,违法发出签证,根本不符合“义人”的名誉。
要判断事情的真伪很简单。第一,犹太人至今还在追讨二次大战排犹的历史责任,连各国官员年轻时代和纳粹私下交往的行为,都被查得一清二楚,如果何凤山以金钱为代价,才发给犹太人中国签证,让他们得以逃出纳粹魔掌,以犹太人之精明,当年逃亡证人之多,逃得过吗?
第二,所有的收受贿赂,总要有人拿出钱来。但犹太人说未送钱,还称他是“义人”,何凤山也不承认收钱,政府凭什么说他是收钱才发签证。世界上有送钱给人家,还要发奖状表扬他是“义人”的吗?犹太人不会如此之愚蠢吧?
第三,这份国际殊荣有二项标准,一是冒险帮助犹太人而未受任何金钱,二是他们的营救行动可能危及其事业前途者。何凤山是不是因为帮助犹太人而危及其事业前途,我们不知道。但他的出事,是在我国退出联合国之后,也正是国际外交战场上,两岸打得如火如荼的时候,这中间是否有内部派系的斗争(在国民政府内,这是常有的事),或真的涉及多起贪污案,证据确凿,还是有必要再调查,至少给国人一个清楚的交代。但这又与当年帮助犹太人何干?
外交部既未作出适当反应,硬生生把应该属于国民政府时代的人道义举往外推,平白送给中共去以色列观礼的机会。这真是外交上的败笔。
多年前,笔者曾在北京遇见一个中共的退休外交官。他说,当年曾与何凤山在埃及打外交战,双方从情报、经贸援助到外交等各方面,打得昏天黑地。中共因收买了一个特务,是以台湾与埃及外交部的往来文件,中共皆能取得,这就注定了我方在埃及外交的失败。但他仍尊重何凤山是一个“可敬的对手”,要笔者回台后代为找寻。可惜,何已退休赴美,无法连络。
当然,这不足以证明何的必然清白或不清白。但能为对手所敬重者,他的外交长才自有值得看重之处。何凤山敢于冒国民政府与德国外交的大忌,暗中帮助犹太人,难道不是外交长才、做人原则的展现?
辛德勒得到国际的赞扬,“中国的辛德勒”却落得如此不名誉的下场,悲哀!
(原载2001.01.04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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