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户籍与中国的贱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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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刘青在《中国之春》第1-2合刊发表文章,标题是《户籍与中国的贱民制》: 中共掌握中国政权之后,中国人只要爬出娘胎,就被户籍制度分成了三种人: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吃原粮的乡下人,没有户口粮油供给的所谓”黑人”。没有户口的”黑人”需要另外撰文讨论,所以本文只简单讲讲农村户籍。

我在农村插队八年,目睹知青为返回城市,称得上不择手段无所不用,而且决无犹豫、压力和顾虑。有女知青相互把风守门,轮流以肉体与干部交易,以换取工作或是上学的机会。有男知青装疯喝洗脚水,甚至自残或者搞出各种疾病,为的是可以病退回城。至于拍马溜须拉关系,送钱送礼买捷径,乃至竖搅横赖搞得神鬼不宁,则是绝大多数知青都会几手的雕虫小技。说到底如此不顾脸面尊严,为的无非是逃脱农村户籍重回城市作人。

中共掌握中国政权之后,中国人只要爬出娘胎,就被户籍制度分成了三种人: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吃原粮的乡下人,没有户口粮油供给的所谓”黑人”。没有户口的”黑人”需要另外撰文讨论,所以本文只简单讲讲农村户籍。

世界上另一个古老国家印度,有一种广为世界非议的不公正制度,是按照姓氏和血缘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贱民制度。与中国不同的是,印度的贱民制度是历史的遗迹,是利用神话衍绎出来的阶级压迫。而中国将人民固定为城乡贵贱的等级制,则是中共执掌政权后的统治创举。户籍作为一种人口登记和管理手段,在中共统治之前早已存在中国,类似的人口登记管理在世界一些国家也有,但这些登记管理不限制城乡居所和工农身份的自由变动。中共的创举在于,户籍不再是单纯的登记管理手段,而成为生死难逾的权益等级。这里必须提到和反讽可笑之处是,中共信誓旦旦的目标,却要消灭一切阶级不公。

改革开放之前户籍制度的森严,对人身和权益的决定意义,可以说一生系于一张卡片。人生权利和际遇好坏大小有无,全凭户籍卡片一言九鼎决定,人们只有乖乖的充当螺丝钉,党拧在那里就是那里。改革开放之后,由于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第一任务,粮油供给不再是赖以生存的食物的唯一渠道,工作也不再由政府统一控制和分配,户籍对人生的决定作用也相对减弱一些。但是作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制度,户籍仍然将人划分三六九等,先天决定着城乡民众人生的命运好坏机会多寡。

工作上城乡有政策性歧视选择,如北京就明文规定,外来人口即农村到城里打工的人,即使售票员都不允许他们染指,实际限定在只能干尸体处理、粪便处理、建筑作业、化工行业等苦、脏、累、有毒、危险工作了。倘若进城打工的人一时幸运,自己办起饮食等营生,北京还可以让他们腾岗清退,转给北京人承租经营。但是横征暴敛民怨沸腾的乱收费乱摊派,农村却是不受保护的灾区,交不起的抢粮拆房拉牲口屡见不鲜。据说六十年代城里人享受的社会服务,已经高达每人每年数百元,却无人知道国家财政花费在房屋、道路、交通、饮水、通讯和环境保护改善方面的钱,今天每个农村人口每年能分上几个钱。

农村人口要想进城居住,先要掏得出来沉甸甸的存款。北京上海乃至大大小小的城市,白纸黑字讲明居住权身份转换花钱买,少则一万多达十万能够吓死一般农民。否则想要买间北京东西城的商品房,也会遇到不许外地人购买的限制政策。当不成北京人,北京公共交通的月票不许买,居住用电多交一倍钱,甚至来信邮件居委会要额外再收手续费。

教育上的城乡差别和歧视,使农村子女开始就落居恶劣不公的起跑点。农村学校极为简陋匮乏,师资和其他条件都远远不如城市。但是农村子女升入城市高中大学,分数等方面的要求却远远高过城市,从而剥夺了绝大多数农村子女的机会。到城市打工农民的年幼子女,想得到城市入学的机会,必须交城里人子女的五六倍费用,迫使工作恶劣收入低薄的父母,唯有放弃子女留守身边在城市上学。

农民身份所受侵犯歧视最为严重恶劣的,是到城市打工连人身自由安全都缺乏保障,常常被遭受毫无道理的抓捕、收容和遣送。去年中共建政五十周年前,单单在北京一地,有上百万农村打工者被强制离开,或是遭到警察抓捕、收容、遣送。许多被收容遣送的农民,遭到粗暴虐待和强迫劳动,甚至被公安民政部门卖身为奴,深陷死亡危险或者肉体精神创伤累累。中国报纸报导的陕西潼关十九岁农村青年郭永利,就是到西安打工遭逢了如此恶梦。

贱民制度有两个明显特征:在经济、政治、人身方面有明显的制度性的剥夺和欺凌,这种剥夺欺凌的原因仅仅由于出身成分。中共通过户籍制度对农民的剥夺、歧视、欺凌,事实证明完整的具有上述这两个特征,是名副其实的当代贱民制度。老娘的户籍决定着儿女命运的贵贱优劣,一旦不幸老娘是农村户口,实际上就被归入了贱民等级,无数的权益福利天生绝缘,剥夺凌辱却如蛆附骨终生难以摆脱。这是中共最为不公和严重的人权侵犯,十亿农民仅仅因为农村户籍,各种现实的权益和人生的机会就惨遭剥夺,并且倍受歧视和欺凌。所以要争取中国的人权发展建立,铲除户籍制度对人身成分的强制、对权益和机会的侵犯剥夺,是必须首先正视并致力解决的课题。

(原载《中国人权》http://www.hri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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