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三成家庭夫妻暴力 仅18%受害女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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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据广东省妇联统计,广东省有近三成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但由于受害者大多不愿报官,且目前在中国,仍无法用法律手段制裁一般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使施暴者有恃无恐。

丈夫施暴占多数

去年底,外来打工妹傅慈奉涉嫌被丈夫殴打时,被推倒意外死亡。傅的父母欲以误杀罪起诉女婿,这是广东省每年数千宗家庭暴力中,少有的被社会关注并诉诸法律的一宗。

据广东省妇联调查报告显示,广东省有近三成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其中八成是丈夫向妻子施暴。

这类情况多发生在教育程度低的夫妻中,低收入家庭往往因生活困难激化丈夫的暴力行为,而收入高的家庭则因婚外情、赌博等行为引发家庭暴力。

许多人认为老公打老婆不犯法,多数受害妇女对寻求法律保护缺乏信心,在暴力发生后未及时报警求助,部分受害人担心会受到更严重报复,或担心丈夫坐牢会影响经济来源,这成了惩治家庭暴力不力、施暴者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

为离婚准备证据

据统计,受害妇女中仅有百分之十七点八报警求助,而丈夫施暴而受到治安、刑事制裁或负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仅百分之十六点五。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表示,家庭暴力问题不是家务事,要让妇女远离暴力伤害,仅靠社会的努力远远不够。

广州市中级法院在九八年成立的家庭暴力法医监定中心,至今验伤的仅一百多宗,验伤的妇女不要求民事赔偿或对方承担刑事责任,而是为日后离婚时的呈堂证据。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施暴者对受害者造成重伤或轻伤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暴力中更多的是轻伤,对此只能提起民事赔偿,目前无法用法律手段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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