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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提新检察总长 估立院4月行使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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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25日电)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今天宣布,总统马英九决定提名法务部次长黄世铭担任检察总长,提名咨文将尽快送至立法院。他转述,熟悉立院运作人士认为,立院可能4月行使同意权。

总统府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马总统提名的新检察总长人选。王郁琦说,选在“久博之旅”出访前夕宣布,主要是避免外界猜测人事。既然总统已就新检察总长人选咨询各方意见,也做出决定,就尽早对外公布。

王郁琦表示,总统决定提名黄世铭担任检察总长,主要有几项原因:第1、黄世铭曾获检察官改革协会、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等检察体系所做的民意调查,票选为第1名;第2、黄世铭在担任检察长任内成绩优异,受各方肯定;第3、黄世铭在民间颇负声望,各界认为他不畏权势且公正办案。

王郁琦说,黄世铭形象、能力与专业都受到各界肯定。黄世铭除了具检察事务经验,担任法务部政务次长期间也累积法务行政资历,受到法务部长王清峰肯定,与立法委员之间的互动也非常好。

王郁琦表示,对于黄世铭的人事案,总统中午与府院党高层 5人小组会面时,当面告知与会首长这项决定。

王郁琦指出,原本提名咨文将待立法院新会期开议送至立法院;但立法院长王金平认为,提名咨文是否须等到2月1日才能送,回去可以研究,“说不定可以更早”。

王郁琦说,基于对立法院的尊重,总统府将与立法院协商,如果立法院同意,不排除更早送提名咨文。他转述,据熟悉议事程序人士向总统分析,依照立院过去运作经验,立法院行使新任检察总长同意权,可能要到4月。

黄世铭曾担任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台湾澎湖、台湾嘉义、台湾桃园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长、法务部主任秘书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职。

现行法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总长因故出缺或无法视事,总统应于 3个月内提出新人选,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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