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律师遭殴打受伤

标签: ,

【大纪元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魏春雨综合报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晚,在沈阳监狱城第十八监区的王永航律师遭到狱警指使的几个犯人殴打,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第二日上午犯人继续对王永航进行殴打,后来警察把王永航关进了小号迫害。王永航身心遭受严重摧残。

王永航,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三十六岁,二零零七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一事,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

王律师并在《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公开信中,针对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施加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致命错误,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其后,他所在的律师所迫于压力解除了与他的聘用关系,他的律师证亦被中共司法当局扣押至今。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中共。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被闯入家中的警察带走,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据知情人披露是北京周永康亲自下令,之前已对王永航律师进行过跟踪、拍照。同时带走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轮功修炼者于晓艳。当时王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也遭到粗暴执法、恐吓与惊吓。

之后王永航被殴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疗拖延,造成骨折错位,局部皮肤出现破损伴感染,伤口处严重感染,伤势恶化。后八月十日被送到中心医院手术,国安警察在医院严密监视他,妻子要求探视被拒,处境非常恶劣。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永航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联合国酷刑特派员、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的曼弗雷德•诺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向联合国第十三届人权理事会反酷刑特别委员会提交了发生在中国的酷刑折磨的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及了被迫害的辽宁大连市律师王永航。

王永航律师是因为为中国公民争取他们最基本的人权而入狱的。他的案例是中国的所谓“法制社会”的真实写照。诺瓦克教授在他的报告中曾经强调:“对持非顺从意见的公民实行国家监视,并对此种‘偏离的行为’用定义笼统的罪行,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非法向境外人士提供国家机密,处以长期监禁等严厉惩罚以及送交劳动教养,这样一种制度,与建立在人权文化基础上的社会的核心价值不相符,并导致恐吓、顺从、自我检查和‘恐惧的文化’,从而干涉了不受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处的权利。”

相关新闻
王永航律师案例提交联合国
维权律师组:关注大连王永航律师被重判七年
为法轮功辩护获刑7年 律师王永航家属吁关注
大连中级法院枉法宣判王永航律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