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电子邮件将被储存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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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梓瑞典报导)根据瑞典政府在日前提出的法案,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将被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存储六个月。

瑞典政府在11月11日提出的法案将迫使电话和宽带服务供应商保留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半年,这是欧盟数据保留规则所要求的最短期限。瑞典政府建议该法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生效。法案招致了严厉批评,司法部长阿斯克(Beatrice Ask)对此表示,法案考虑到人们关心隐私权。她说:“法案要求信息披露只能用于打击犯罪的目的”。

欧盟在2006年3月通过资料保存规则,2004年在马德里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促成这一规则的通过。欧盟资料保存规则要求电话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存储六个月到两年的数据,这些数据将提供给警方以打击犯罪。资料保存规则已导致欧盟各国内部对此的激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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