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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开铡 李婉钰5人将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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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9日电)民进党中常会今天决议,将5都正副议长选举时,涉及跑票的新北市议员李婉钰等5名议员,移送中评会建请除名,中评会明年1月11日将开会议处。

民主进步党中常会下午讨论2010年直辖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相关事宜案,并通过建请中央评议委员会(简称中评会)对李婉钰等5名跑票市议员开除党籍,除李婉钰外,还包括台南市议员梁顺发、蔡秋兰、唐碧娥;高雄市议员洪平朗。

据与会者转述,违反党纪不接受党团监督、未投出有效票者一律除名;李婉钰因投错票、投给自己,洪平朗则因投废票,2人未投出有效票事证明确;梁顺发、蔡秋兰、唐碧娥则因议长选举两轮投票都不接受党团监督,违纪事证明确,决定建请中评会开除5人党籍。

与会者表示,台南市议员郭清华,第一轮不接受党团监督,但经台南市议会党团道德劝说后,第二轮投出有效票,中常委们认为违纪情节轻重有别,建请中评会将郭清华停权,至于停权几年?则由中评会决定。

与会者说,高雄市议会议长选举,第一轮投票结果有2张废票,经调阅监视录影带查证后,确定洪平朗投废票,但无法从录影带中证明市议员黄淑美投废票,第二轮投票黄淑美遵守党团决议投出有效票,由于第一轮违纪事证仍待厘清,中常会决议将黄淑美移送中评会议处,但未明确建议停权或除名。

中评会主委陈胜宏下午受访表示,明年1月11日中评会将开会讨论移送5都正副议长选举跑票案。

与会者转述,中常委林佳龙2度发言帮李婉钰缓颊,指过去台中市曾发生1名议员因太紧张而投错票的前例,李婉钰虽未遵守党的决议但并非“恶意跑票”,且第二轮投票李婉钰也遵守党团决议。但前新系中常委包括段宜康、徐佳青、潘孟安坚持跑票事证明确,应严厉处分。

民进党发言人蔡其昌表示,极少数党籍市议员在5都正副议长选举时涉及违纪,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党籍议员必须遵照党的决议,并在党团监督下投票,遗憾部分同志并没有遵守规定。

蔡其昌说,2位无党籍台南市议员郭秀珠、施重男原欲加入民进党团运作,但涉及跑票,中常会决议拒绝2人申请加入党团,若日后两人想申请入党,视同除名处分,5年内不得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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