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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布8指标 9769户符合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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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17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公布8项豪宅认定标准,依地段、景观、保全等指标,认定全市365栋、9769户符合豪宅。市府表示,未来若有纳税人不满房屋被认定豪宅增加税负,可提行政救济。

台北市政府2月2日发布初步符合豪宅认定者,全市共有269栋、1万1177户豪宅。但因没公布具备的认定标准,遭房地产业者质疑,台北市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豪宅,不知市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今天举行税政精进研讨会,讨论“高级住宅方屋税课征方案”,对豪宅认定条件,初步提出“8大认定标准”。

依据税捐处会后发出的资料显示,北市府对“豪宅”的认定,须属钢筋混凝土以上构造等级,而8大认定标准分别为“独栋建筑”、“外观豪华”、“地段绝佳”、“景观甚好”、“每层户少”、“户户车位”、“保全严密”、“管理周全”。

税捐处表示,不会以“市价”或“面积”作为认定豪宅的依据,也排除商业大楼与已加成课税的别墅,经统计后,符合豪宅标准者,计365栋、9769户,虽然栋数较2月增加,但户数减少。

税捐处处长谢松芳表示,豪宅栋、户数未来仍会有变动,将由审查小组逐栋实地认定,北市的豪宅数应还会再增加。

此外,税捐处表示,届时若有纳税人不满房屋被认定为“豪宅”增加税负、与税捐机关发生争议,可依税捐稽征法第35条提行政救济。若不服户数达该栋3成以上,经税捐处认为情节合理,将委请公证单位鉴定后,提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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