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到西安市政府集会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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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讯】2010年3月17日、19日,我们“山川林业”投资人六七百人,再次到西安市人民政府集会,抗议政府对山川公司的查办和对“山川林业”投资人要求的漠视。我们在市政府门前呼喊的口号,可以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要见陈(宝根)市长!”“不要再欺骗我们!”“反贪官!反腐败!反行政乱作为!”“反对以权谋私!反对中饱私囊!反对鱼肉百姓!”“要法治,不要人治!”“依法治国!”“依法维权!合同兑现!”等等。我们要求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要拖,不要再愚弄我们。


2010年3月17日、19日,我们“山川林业”投资人六七百人,再次到西安市人民政府集会,抗议政府对山川公司的查办和对“山川林业”投资人要求的漠视。(大纪元)

2003年,陕西山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政府办的公众媒体上刊登广告,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说为发展植树造林事业寻求合作者,可投资以资代劳,五年后返还投资,并支付并支付一定的收益。几年间我们成千上万的合作者与山川公司签订合同,单人投资少的几千元,多的五六十万元。

2007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突然查封了山川公司,冻结了山川公司的账务,并以“9.13案”命名立案调查,并在侦察报告中称:经查明,山川公司在近五年的时间里,在全国各地向一万七千多人非法吸收资金6亿多元,其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罪名之最。

2008年11月,陕西山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常胜勤、总经理周萍等九人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案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山川公司被查封冻结后,其运作终止,开展的种植、养殖、开采等项目随之不能继续正常进行,经营损失惨重,我们的投资效益直接遭受威胁,我们心急如焚,多方打听消息,并要求办案机构公开办案,讲明真相,公布案件办理进程,安定民心。但在很长的时间内,投资人得不到案件查办信息,连立案报告、《起诉书》也不给我们看,逼得我们数百人多次到西安市、陕西省、北京上访。

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认为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检察院对“山川造林”案的调查结论和起诉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投资造林是符合党和政府基本国策的,多方集资也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我们投资造林的各项手续合法齐备;

陕西省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及领导人对山川造林的认可与支持是有据可查的;

山川造林具体项目在切实稳步地开展:截至2007年9月,山川公司与9310户签订合同,募集资金近4亿元,在陕西、山西、河南、新疆出售林地10万余亩,实际造林61462.22亩;向2478人集资5700余万元,已在多处规模经营性养殖秦川牛、美国獭兔;与4366人签订合作开发朝鲜德现铁矿合同,集资近1.7亿元。难道山川公司做这些事情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必须要有受害人,必须合作投资人认为受到侵害。我们投资人没有人认为投资造林受到伤害,我们都支持这个项目,而且也没有其他人受到伤害,我们合作投资人没有报案。

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的冻结、调查、起诉等等,才使我们感到受到侵害。山川公司寻求合作者,从开始到被冻结,经历了近五年的时间,媒体长时间大量宣传,党政机构政要纷纷表态,给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许多荣誉,山川公司600余人的营销队伍募集资金,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向投资人表示任何异意,待到投资额大了,突然收网,冻结、查封,立案侦查,这不奇怪吗?

在办案中,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拘留过山川公司许多的营销员,大部分营销员被“没收非法所得”后释放,“没收”额在数万元不等,不给开任何收据。

我们曾要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西安市公安局对山川公司查封的案件,西安中院不予立案。我们认为确立所谓“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权侵权敲诈案,是执法机构的一起合谋大案!

陕西山川造林合作投资人

2010年3月19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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