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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炭自杀又一憾事 通报系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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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台中县日前发生母亲强制带走女儿烧炭自杀的案件。台中市社会处副处长利坤明表示,如果事前能够对女童强制安置就不会发生憾事。对于台中县社工员到女童位于太平市的住处查访,未能破门而入提早发现,未来将向内政部儿童局反映,让社工员今后做事更有弹性,才不会再发生憾事。

女童就读南投县埔里镇小学6年级,4月初该班导师辗转从其他学生口中得知女童母亲有自杀念头,甚至可能携女一起自杀,但校方并未警觉,立即通报社会处介入处理;直到次日下午母亲到校要接回女童时,才紧急通报南投县社会处,但女童在员警、社工赶到前,已被母亲带走。

南投县社会处长熊俊平19日表示,除了校方未能留住女童外,校方并未在联系不到女童妈妈情况下,进一步寻求协助、积极找人,是有瑕疵的。

女童与母亲住居在台中县太平市,设籍在台中市,女童是母亲与已婚男子所生,疑似不满女童未获生父认领,而有自杀念头,日前与女童烧炭自杀身亡。

台中市社会处副处长利坤明认为,在发生救不了曹姓女童事件后,台中市社会处召集39名社工员开会检讨,利坤明指出,台中市1名社工员平均需辅导的个案100人以上,1周能打1通电话给个案就很不容易了,社工不是万能,要完全归咎于社工员,真的太沉重。

对此一事件,亚洲大学社工系助理教授认为,社工员要强制介入,也要案主愿意配合,不然效果会很有限。此外,依现行法令规定,社工员并没有强制进入住家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校方若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母亲有自杀念头时,及时通报,将女童列入高危险个案,才能保护女童的安全,这也反应校园有设置专业社工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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