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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地产投资 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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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超然纽约编译报导)怎样才能积累财富,且无需缴税?再或,如何能得到国税局的护佑而实现这一目标呢?税法上的某些规定我们不防可以借鉴。

法律规定商业财产损失可以每年冲抵应税收入,直至盈利。这项规定其实是对资产损耗、财务恶化及资产报废项目提供的一项免税条款。也就是说只要你持有商业地产、租赁财产或其他用于商业用途的资产,其税收损失/折旧可以冲抵应税收入。但冲抵的规则是:损失/折旧不能在一年内冲抵全部费用,而只能是将损失/折旧分摊到若干年,每年冲抵一部分。当每年的折旧额累计值等于财产成本或计价标准时,就必须停止贬值/折旧。

大多数有形资产,如建筑物(以及机械、设备、车辆和家具等)都可以对其贬值/折旧,但土地不能贬值。同样,用作私人目地的财产也不能申请贬值/折旧。例如:购买的复式楼一套出租给客户,一套用于办公,则其购房成本及办公家具、复印机等可以申请贬值/折旧,但若将一套房屋当作主要住所,并将另一套免费租给岳母或婆婆以便其帮助照看孩子时,就不能对房产进行贬值/折旧。

国税局要求的可贬值/折旧的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条要求:

◆ 1、必须对折旧财产拥有所有权。包括:法定拥有的所有权财产;用抵押贷款取得的财产;承担了前业主的抵押贷款而购买的租赁财产。

◆ 2、必须用于商业用途或其他创收行为,如商业财产或租赁单财产。

◆ 3、必须有确定的使用寿命。但不包括土地费不包括在内,因为土地没有磨损、过时,或废弃之说。

◆ 4、必须预计持续一年以上。

◆ 5、必须是非例外财产。例外财产包括某些无形资产、短期利息,及在同一年度用于服务并报废的财产。(参照国税局出版物946《财产贬值/折旧》)

对于出租住宅(包括空房出租)的折旧,可以在《出版物527》了解到更多的信息。它包含了诸如合作公寓折旧方面的细微差别。例如,假如你是合作房屋公司的租户股东,对于用你合作的公寓做生意或生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即使公寓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你也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贬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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