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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事业员工退休 台经部盼比照私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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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9日电)经济部次长林圣忠今天表示,国营事业员工有“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产生退休金争议问题者,经济部希望能比照私校教职员采相同模式处理,以维护职员退休与保险权益。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午审查国营事业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林圣忠在报告时做上述表示。

国营事业员工原本比照劳基法给予退休金,保险部分,职员参与公教人员保险、工员则投保劳工保险,原本没有问题;但是政府推动劳保月退休金后,国营事业职员因“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因此被认定不适用劳基法规定,同时也没有办法领取月退休金。

国民党籍立委吴清池、朱凤芝等人于是提案,让国营事业人员一律不具公务员身份,并参加劳保,之前已参加公务人员保险者,可于5年内决定是否改投保劳保。

国民党籍立委萧景田表示,经济部与交通部、财政部等所属国营事业,有类似问题的员工约 4万多人,一旦加入劳保后恐怕造成劳保基金沉重的负担,不能因为4万多人的利益,牺牲掉900多万劳保投保者的权益。

萧景田说,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者的薪资,高于目前劳保平均投保薪资很多,让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者转到劳保,合乎公平正义吗?

劳委会劳工保险处长石发基表示,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者,平均投保年资约21年、平均保俸新台币 3.4万余元,60岁退休、平均余命22年计算,核算下来约需高达1300多亿元,对劳保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铨叙部退辅司副司长庄淑芳回答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民进党籍立委翁金珠质询时表示,在私校教职员退休争议问题上,目前研拟让私校教职员续留公保,但是提高一定的所得替代率,公务员兼具劳工身份者也会一并处理,预计今年8月至12月间提报考试院院会讨论。

由于相关法条内容,立委与行政部门都还有不同的意见,因此会议主席、国民党籍立委吴清池宣布,另定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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