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免职行政官司 郭冠英败诉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5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0日电)前新闻局驻多伦多新闻处秘书郭冠英,任内以笔名在网路发表鄙视台湾言论,遭新闻局免职,且不受理复审。郭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他败诉。本案可上诉。

郭冠英任职驻多伦多新闻处秘书时,以“范兰钦”为笔名,于各大平面媒体与论坛投稿,并于个人部落格中,发表政治性言论,指台湾人是“台巴子”,还自称是高级的外省人,去年3月间遭立委举发,引发争议。

新闻局当时以郭冠英言论不当,已严重损害政府及公务人员声誉,记他2次大过,并将他免职,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郭冠英不服新闻局对他的免职,提起复审。但复审期间,公惩会于去年9月间议决将郭冠英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复审单位认为,应以公务员惩戒处分为主,因而议决不受理郭冠英的复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同一事件经主管机关处分,并遭公惩会惩处,应以公惩会处分为主,因而认为郭冠英就原行政机关处分所提的诉讼不合法,判他败诉。

公惩会人士指出,撤职处分比免职严重,撤职期间不得再担任公务员,根据公惩会的处分,郭冠英3年内不得任职公务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