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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屋主附建物分开计价 违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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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4日电)内政部地政司长罗光宗今天表示,1日起实施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分别列明主建物、附属建物(阳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楼梯、走廊)面积及售价,建商若违规,将处罚锾。

罗光宗于内政部举行记者会表示,已请县市政府抽查49家预售屋,发现有8家仍未依新制将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共有部分分开计价;内政部请县市政府密切注意督导,限期建商改正,以符合新制契约书范本。

他说,若建商不配合改正,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若因此损害消费者财产权时,还可对建商处新台币6万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可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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