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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民感受/治安亮红灯 警署统计/破案率却逾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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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刘庆侯、黄立翔/台北报导〕台中市枪声连连,当街辗尸呛警,民众观感不佳,舆论抨击不断,上任不到十个月的警察局长胡木源因而丢官,掌舵迈进第九年的台中市长胡志强却越战越勇,在角头命案发生之后强调,以每十万人的“全般刑案发生数”而言,台中市去年进步到第十六名,排名在台南市、台北县、台北市、高雄市之前,算是“五都之冠”。

针对胡志强以“刑案发生数据”自诩,警界人士指出,台湾的治安数据已被“美化”,账面上的成绩有“灌水”之嫌,若以失真的数据自豪,实无意义。

*今年2月破案率105%*

警界人士指出,治安好不好,最重要的是“人民的感受”,而非数据,因为感受是真实的,而数据却很容易作假;尤其台湾的刑案数据,“发生数”向来偏低、“破案数”常常偏高,一来一往,数据就“美得吓人”;且因各县市恶性竞争,弄得各地警方拚命“制造”好看的治安数据,于是出现令世界各国啼笑皆非的超高破案率,连警方自己都看不下去,直呼:“能不能别再搞这种自欺欺人的游戏了!”

“破案率”是将全般“刑案破获数”除以“刑案发生数”的数据结果;只要把发生数压低,破案率就会提高,要压低发生数很容易,比如“吃案”就是警界熟知的伎俩之一,案子吃得越凶,发生数就越低,相形之下,吃案较少的县市就“吃亏”。

台湾的治安,吃案有多凶?看看先进国家的刑案破案率,大多不到五成,而台湾近十年的破案率,却宛如当年经济起飞般年年飙升,到九十八年已突破八成,等于每发生一百件刑案就破获八、九十件,这种惊人的高破案率,却和民众的治安满意度背道而驰,到底被吃掉多少案件、有多少犯罪黑数?只有天知道。

治安政策必须依循治安实况而施为,如今数据却无法显示真实状况,一位高阶警官语重心长地说:“上级想看什么数据,我们都变得出来,但它无助于治安,民众的感受也不会变好。”

据警政署统计,台湾的全国刑案破案率,九十年为五十五.二五%,九十三年破了六成,九十六年冲破七成,去年一举突破八成,达到惊人的八十.七二%,但灌水的态势尚未停止,今年一至4月破案率再攀高至八十三.二七%,其中2月的破案率竟达一○五.二六%,此一“治安奇迹”令人咋舌!

警政署表示,破案率逐年飙高,是因破获率较低的案类如窃盗案件,发生数减少,而高破获率的案类如赌博、妨害风化等发生数增加,使得破获率逐年升高。

但是看看外国破案率,美国联邦调查局未计算全般刑案,仅统计“暴力犯罪”与“财产犯罪”,前者破案率不过四十三.一%,窃盗等财产犯罪更只有十七.六%;再看日本,全般刑案破案只有三十二%,中国的香港地区也不到五成,即使不是先进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其破案率也只在四成五、五成五之间。

警界人士私下承认,台湾的治安数据和治安真实面严重脱节,除了压低发生数的老毛病之外,也和计算手法有关;警方不仅把逾期迟报、补报的破案数,积案的侦破,都纳入当季计算,甚至把查获毒品、取缔酒驾的案类也统统算进去,但缉毒、酒驾这两类案子有“发生即破案”的性质,破案率等于百分之百,如此拉抬,难怪“全般刑案破案率”因而冲高。

*先进国家不到五成*

犯罪学者叶毓兰建议,警政署应修改统计方法,不要执著于“全般刑案破案率”,而应参考美国作法;警改会发言人马在勤也质疑数字的真实性,他表示,破案率到底是拿来“给自己高兴”,还是为了“给长官开心”大家心知肚明。

一位警官说,破案率应和先进国家一样,针对不同性质的刑案予以分门别类,分别统计,才能瞧出端倪;并针对分项作每年评比,才能分析出各地治安应改进、加强的,是那一个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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