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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动车先导运行 3年砸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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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3日电)经济部工业局表示,7月20日前将公告“智慧电动车先导运行专案计划”,先导运行专案补助不得超过计划总经费40%;先期研究补助上限为新台币200万元,总计3年投入22亿元。

工业局官员表示,这项专案补助执行期间自公告日起至民国102年底截止,申请日期不得晚于101年底,提案计划执行期间最长为2年,不得超过102年底。

智慧电动车先导运行计划将在未来3年投入22亿元,推动智慧电动车进行先导运行,建构智慧电动车良好使用环境,落实台湾实现低碳岛政策目标。

官员指出,目前要先建立基础建设,未来 3 年为先导运行,专案补助提案对象开放给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及台湾依法设立公司,提案单位可结合车厂、国营企业或电池营运商等联合提案。

工业局表示,为使提案能以服务民众为主,达到多元发展与应用目标,提案的电动车运行模式应以服务公众运输为目的者优先,例如大众运输、观光接驳车、计程车队,及特定运输目的之租赁用车及企业用车等。

如属公务应用补助车型,应以公共服务为限,首长座车不在此补助范围内,但公共巴士提案则不列入专案计划补助车型。

官员补充,虽然没有排除国外的车厂申请,但须带动台湾产业效益,审查时会以是否带动产业效益列入评审,采随到随审制。

提案类型分为两类,一是先期研究,指先导运行专案所提的初步构想,针对市场趋势、技术可行性、营运模式可行性、预期产业及社会效益等进行研究验证。二是先导运行专案,指提案单位就执行先导运行专案的完整提案内容,包含提案单位组成、采用车型、营运模式、充电模式、车载应用及预期效益等。

此外,政府预期在3年内达成3000辆智慧电动车运行,建置台湾3000座慢充站(指充电站,充电速度较慢者)及120座快充站(充电速度较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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