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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房价虚坪 弹核行政院长吴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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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北报导)消基会表示,监察院于去年9月2日纠正室内面积量至外墙及计入雨遮等造成建物虚坪问题,内政部原删除雨遮等登记面积,但经全国建商公会抗议后,行政院院长吴敦义当场裁示将“屋檐、雨遮不予测量登记”的结论全面推翻,对此消基会于24日下午将正式移请监察院弹劾行政院院长吴敦义院长与秘书长林中森,呼吁内政部长强力捍卫民众的购屋权益。

针对室内面积量测至外墙及“雨遮”等附属建物可登记造成虚坪现象,消基会表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有所漏洞,如规定独立建筑物所有权的墙壁,以墙之外缘为界,建筑物共用的墙壁,以墙壁中心为界,导致建商于量测室内面积时,直接量测到墙外缘的滴水线,造成外墙梁柱等属于建筑物结构部分变成专有部分。

内政部为因应监察院的纠正,原于今年 7月16日通过“地籍测量实施规则”第273条修正,将“雨遮”、“屋檐”删除,保留“阳台”准予登记,但全国建商公会立即在同一天向行政院表达不同意见。

在经行政院秘书长林中森,于7月20日的“院长有约”,吴院长当场裁示将“屋檐、雨遮不予测量登记”的结论全面推翻,最后内政部于9月中旬初步决定,未来雨遮登记所有权的面积,不能超过楼地板总面积的5%。

消基会指出,据媒体报导,建商表示一般建案的雨遮约在3%上下至多8%,因此普遍认为雨遮占楼地板5%的上限准予登记尚称合理,但问题是,假设以台北市大安区房价约90万元来计算,购屋者若购买一户销售面积50坪的建物,以室内面积占6成约30坪大来计算,5%雨遮达1.5坪(50坪 × 6成 × 5%),也就是说,为购买实际上用不到的雨遮竟要民众付出135万的代价,这对购屋者实在不公平。

而以邻近日本为例,依该国“不动产登记规则第115条规定”,“一般建物以墙壁或其他区划之中心线为准;区分所有建物则以墙壁或其他区划之内缘围绕之水平投影面积为准,并计算至平方公尺,其未满之尾数算至小数第二位”,但反观台湾,却因法规的不完备而扩及至外墙的滴水线,严重损害购屋者的权益。

消基会强调,监察院纠正虚坪问题已 1年,内政部的决议却“受建商左右”,因此消基会正式移请监察院弹劾行政院吴敦义院长与林中森秘书长,除呼吁内政部长拿出气势,强力捍卫民众的购屋权益,也建议内政部学习日本等国的相关制度,捍卫消费者购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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