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第一类正常授信将增提备抵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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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28日电)金管会今天预告,银行及信合社应自明年起3年内,将第一类正常授信资产,依债权余额提列至少0.5%备抵呆账;若依去年底基准日试算,所有国内银行需增提新台币260亿元。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参考星、韩等国标准,要求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对第一类正常授信资产,应依债权余额提列至少0.5%备抵呆账金额,但政府机关债权不在此限。

现行“银行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账处理办法”规定,银行授信资产分为五大类,需依不同回收程度,订定不同的损失准备提列比率,包括:第一类正常者,不必提列准备;第二类须提2%;第三类提10%;第四类50%;第五类100%。

邱淑贞指出,若以98年底为基准日计算,整体银行依新制规定尚须增提260亿元备抵呆账,但预计明年1月1日上路后,业者还可有3年调整期。

金管会主秘林栋梁表示,今年整体银行逾期放款比率逐月下降,银行须增提的金额,应比260亿元少。

邱淑贞也表示,34号公报将在明年上路,银行业者已逐步增提备抵呆账,新规定应不致产生太大影响,这是为了未来资产变化及早准备,对银行经营的损益平衡,“非常有帮助”。

她表示,银行因应34号公报,估计需增提300亿元备抵呆账,这部分与第一类正常授信资产提列0.5%备抵呆账有所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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