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远:反迫害正成为国际大趋势

汪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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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9日讯】女士们、先生们:您们好!

我首先代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声援八千万中国同胞退出中共党、团、队的壮举!这标志着中国大陆全民正在觉醒!这也标志着中共正在全面解体!

同时,全世界也越来越认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越来越多国家的政府、司法机构、民众加入到了反对中共迫害的行列。

从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律师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辨护的正义之举;到江、罗、薄、贾、吴等五名迫害法轮功首恶已经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与惩治庭第九法庭下令逮捕江、罗、薄等等,全球追究其罪行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上个月,美国联邦法院和美国司法部对纽约法拉盛“十里香餐馆”歧视法轮功学员案,分别做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下午,多位法轮功学员分批分别到纽约法拉盛“十里香餐馆”去用餐,餐馆人员公开表示拒绝提供服务,并将他们赶出餐馆。随后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部门、纽约州人权署调查部人员就纽约法拉盛几家中餐馆拒绝法轮功学员用餐之事,多方面调查和听证当事人和餐馆人员。

美国纽约州人权委员会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向位于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餐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他们赔付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总共2万1千美元的罚金。

美国司法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对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餐馆”的信仰歧视指控,做出严厉而细致的裁决。裁决中包括系列的非歧视条款的培训,以及持续四年的独立监测等程式。

八月十八日,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区法庭也裁决了“十里香餐馆”的信仰歧视案。这起民事诉讼案的原告并非法轮功学员,而是美国政府。

裁决表示,“十里香餐馆”违反了美国64年民权法案(第二章第一款):任何人均有完全平等的排除种族、肤色、民族、宗教信仰歧视,享有公共服务和公共膳宿的权利。

美国建国时最早的“5月花号公约”是在踏上新大陆前第一份建国档。里面明确说是为了上帝(GOD)的荣耀,才远涉重洋,开拓这块殖民地。因此美国是秉承神的意志的产物。然后在神的面前立下誓约,结成自治团体和政府,然后产生了法律、法规、法案等一切。“独立宣言”讲的是天赋人权。“美国宪法”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最基本人权加以保护(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所以说,美国的法律系统是把对神的信仰的权利,看作最基本的民权。“十里香餐馆”拒绝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服务,不仅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歧视,也是公然挑战美国建国精神、动摇美国的根基、蔑视美国宪法。所以,美国司法部联邦法院要对其毫不留情地严罚。

应该说,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十里香餐馆”案是64年民权法案以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55年由黑人妇女公车禁乘的反种族隔离行动,引发的民权运动只是针对种族和肤色歧视,而今天的法拉盛事件和“十里香餐馆”案则是针对信仰自由──这样一个更基本的人权问题,因为美国就是由追求信仰自由者建立的国家。

所以从案例法看,“十里香餐馆”案将成为以后执法的极其重要的典范。而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此案的裁决进一步确立了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权利不可侵犯,因为这是人在建立这个国家时,按神的旨意定下的规矩。

中国人民在觉醒,世界在跟进。维护人权,追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场国际性的大潮正在掀起!

“追查国际”也希望所有涉案人员能够审时度势,立刻停止犯罪,并记录和揭露其他人的罪行,争取立功赎罪,不要在这个历史的重大关口成为中共的殉葬品。

“追查国际”将一如继往地力行我们的宗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WOIPFG)
2010年9月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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