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会议 商讨唐炜臻刑事案审讯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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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1月7日,唐炜臻夫妇与律师王海云在多伦多旧市政厅法院,进行第二次焦点会议,商讨刑事案的审讯细节。唐透露,一位马来西亚的神秘朋友经常资助他。这位新朋友不是唐的客户。

安省证监会冻结了唐炜臻个人账户内的20万元。唐说:“我在美国约有100万元,也被冻结了,钱在(美国法院批准的)资产接管人(童樟茂)手上。”

唐炜臻透露,亲友帮他度过财务危机。唐说:“一位马来西亚的朋友每次来看我时,都给我钱,他不是我的投资客户,也不是原来的朋友。我女儿有工作,也资助我一点。”这些资助仍不够唐付律师费,唐炜臻对媒体说:“他每月须付2000元房屋贷款。从去年4月起至今,加拿大政府向我提供免费牙科服务,全家每月能拿900元救济金。”

检控官(Robert Gattrell)表示,目前王海云与冯科斯(Jack Pinkofsky)不是唐炜臻的正式律师。周五,冯科斯缺席焦点会议。

为了付律师费,唐炜臻目前正在向安省高等法院申请特别补助(Rowbotham Application)。唐自称他无法支付申请费。王海云表示,无论唐是否有钱请律师,司法程序都会照常进行,预审日期不变。

刑事案初审(Preliminary Hearing)将于2月14日在多伦多旧市政厅法院举行,历时两个月,法院将决定是否进行正式审理(Trial)。王海云对媒体表示,是否有陪审团各有利有弊,要根据案子的复杂程度与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预审时,检控官将提供4类证据:第一,来自三、四家不同银行的文件,显示唐炜臻的交易活动;第二,唐炜臻的汇款记录例如支票、汇票;第三,唐炜臻出版的书籍、印制的宣传资料、创立的个人网站;第四,唐炜臻申请停止证监会禁令的记录。

2010年初,多伦多警方控告唐炜臻5000元以上诈骗罪。2009年6月10日,安省证监会 控告唐炜臻本人、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唐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12项罪名。罪名成立后,辩方可能面临最高500万元罚款,或约5年监禁,或2项处罚并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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