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不当交易 疑唐炜臻早有前科

——投资人YZ委托肖虹投资详细始末 唐是实际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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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Quincy Yu编译报导)根据2004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的新闻通告,因为肖虹在1999年2月至10月间对一名客户的行为,及肖虹和该客户达成私下和解协定的行为对她进行处分。2004年7月28日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的安省地区委员会对肖虹进行纪律处罚。处罚包括:被罚款$45,000;10年内不得从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获得注册许可;必须退还$5,051.50的佣金;在重新得到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许可前必须重新参加并通过操守手册的考试。并指明,如果肖虹在这段时间后要寻求重新注册,她将被严格监督2年。此外,肖虹被要求付给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25,000来支付其在该事件中的花费。

肖虹承认1999年2月到10月间,她违反客户的利益和指令,对其账户进行过度交易。1999年10月,她想和客户私了的做法,违反了公司规定。

肖虹是唐炜臻的太太,是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成员Gorinsen Capital Inc 公司多伦多办公室的一个注册代理。该公司后来改为Westminster Securities Inc,现在是Argosy Securities Inc.

1998年2月9日肖虹在当时叫Gorinsen Capital Inc的公司做销售实习生,8月28日,肖虹被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批准为注册代理,但必须在2001年2月28日前完成专业财务规划课程。2月28日前肖虹没能完成课程,但是得到了延期。2001年4月30日,当她再次没能完成课程时,她的注册被暂停。

2004年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同肖虹达成的和解协定中事实的陈述部分。描述了肖虹和他丈夫唐炜臻对一名代号YZ的客户开账户、账户交易活动情况、过程中违规操作、投资造成客户损失大约80%本金的详细经过。

其中可以看到,虽然是对肖虹进行处分,实际上,是唐炜臻用肖虹的账号对客户的投资进行交易,因此损失,应该是唐炜臻造成的。同时,唐炜臻和肖虹如何对待客户,投资等,从中可见一斑。

以下内容根据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2004年处理肖虹违反章程最终与肖虹达成和解协定的文件整理:

初识肖虹和唐炜臻

一名投资人(以下用代号YZ代表) 1996年遇见肖虹和唐炜臻。之后很快YZ就成了唐炜臻“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的客户之一。该公司的客户还有其他许多华人社区里的人士。它主要提供账户管理的服务,按账户的表现来收费。

YZ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一直是唐炜臻的客户。1999年2月在唐炜臻和肖虹的建议下把自己的账户转到Gorinsen(肖虹所在的公司)。

当YZ是唐炜臻在“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的客户时,她的账号实际上是存在不同的银行。唐炜臻并没有对每次交易收取佣金,但收取了利润的20%。

在这段时间内,YZ的账户只包含互惠基金投资,而且被频繁地交易,很多时间是每天都被交易。买卖是根据唐炜臻的推荐和指令,唐炜臻自己也直接给YZ的账户下订单。银行认为这么频繁的交易活动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没有就互惠基金的转换收取佣金。因此当一家银行拒绝为她做更多交易时,YZ就把自己的账户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

这条路行不通后,当肖虹从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得到批准注册后,她和唐炜臻建议YZ在Gorinsen开个账户。

YZ同意把自己的账户转到Gorinsen。在这么做的时候她告诉肖虹和唐炜臻,她希望继续进行互惠基金投资,但是高频率的交易模式必须停止。因为不像在银行,在Gorinsen,每一笔交易她都会被收取佣金。

YZ的Gorinsen账户

1999年2月24日,YZ在Gorinsen开了一个保证金账户,来做加币和美元投资。这个账户被划分为高级账户,肖虹一直是这个账户的注册代表。在开账户时,YZ签署了3份文件:一份新客户申请表,一份交易授权书和一份保证金交易协议书。所有文件都是英文的。

YZ在没有完全明白协议书内容的情况下签署了它们,因为当时她的口头英语和英语写作能力都非常有限。YZ和肖虹也都表明她们只用中文交流。

新客户申请表里显示YZ未婚,42岁,是一名酒店管理员,每年工资$20,000并有净资产$70,000。她的投资知识被评为“先进(advanced)”。投资目标显示是80%短期,20%中期,风险因素是50%中等,50%高风险。

YZ填写了这个表格中个人资讯那一栏的部分,但由于语言问题,肖虹在没有YZ协助的情况下填写了其他的部分。YZ表示肖虹从来没有和她讨论或向她解释过目标和风险因素。此外,YZ唯一的投资经验就是前面讲述过的在银行里的互惠基金投资。

签署的这份交易授权书授权唐炜臻买卖证券,包括对YZ的账户进行卖空和保证金交易。在YZ拥有Gorinsen的账户期间,唐炜臻不是Gorinsen的职员也没有在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注册。在所有相关时间内,唐炜臻从没被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过。

YZ也签署了保证金交易协议书,但并不知道保证金是什么?因为肖虹没有向她解释什么是保证金和其相关的风险。

在所有相关时间内Gorinsen是这个账户的代理经纪商,CT Securities则是承转经纪商。

YZ账户的进出活动

在Gorinsen开完账户后不久,在2月底,YZ去了趟中国并于1999年3月29日左右回来。在那之后她从Gorinsen收到了第一份账户报告。报告显示她的账户在3月份有57次交易,收取约$2,800佣金,而且和她的指示相反,大多数的投资是股票。YZ和肖虹与唐炜臻进行了讨论,他们同意开始进行互惠基金的投资并减少交易次数。

撤销唐炜臻的交易许可权

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Investment Deal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对Gorinsen进行会员审查中发现,唐炜臻拥有肖虹的16个账户的交易许可权,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认为,他指挥这些账户的交易,积极购买和出售证券的做法违反了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的注册要求和证券法规。因此,Gorinsen被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命令确保唐炜臻对其夫人客户的账户交易权被取消。

所以1999年5月25日,肖虹叫YZ签署一份撤销许可权文件来取消唐炜臻对其账户的交易权。YZ不知道签的是撤销许可权文件,因为文件是英文的而其内容并没有向她解释过。

撤销的结果是YZ的账户被从高级账户移出,并给了新的账号。

唐炜臻有条件的保证

1999年7月,YZ想要把一些投资兑现现金,但发现自己账户的钱已明显下降。她向肖虹和唐炜臻抱怨,并做了一个私人协定。

按照这份1999年8月10日用中文写的协议书,唐炜臻给YZ做出一个有条件的保证。既:给唐炜臻6个月的时间来进行交易,把账户的价值回升到$50,000,然后YZ可以自由兑现投资。如果唐炜臻不能达到$50,000,他同意赔付差额。这份保证的条件是YZ在这6个月的时间内或在账户价值达到$50,000前(以先达到的时间为准)不得干涉对其账户的操作。

赔偿协定

在之后的时间里,YZ越来越难得到其账户的资讯。她无法读账户报告或从网上访问自己的资讯,只能靠和肖虹或唐炜臻的口头对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再回复她的电话。

最终,约是10月中旬的时候,YZ在她前夫的帮助下,联系了CT Securities(承载经纪商) 并被告知她账户上的余额已经显着下降。那时,约是1999年10月14日,YZ取消了肖虹做她账户注册代表的权利。后来YZ 10月份的账户报告显示账户只值约$11,000。

当肖虹和唐炜臻发现肖虹的代表权被从账户移除后,他们和YZ 碰面并同意分三次归还她最初的$50,000投资。肖虹在1999年10月21日交付了首期$10,000的付款,但YZ再也没收到过其他的赔款。

当时,Gorinsen没有人知道这个私下赔偿协定和$10,000赔款的事。

对Gorinsen的投诉和关闭账户

1999年10月28日,YZ和Gorinsen的总裁和副总裁讨论了对自己账户管理方面的疑虑。她被建议提交一份书面投诉。1999年11月10日,YZ向Gorinsen提交了书面投诉。这封信是她的前夫代表她写的。

YZ的账户于1999年11月关闭。1999年12月21日,Gorinsen的总裁通知YZ, Gorinsen不会对她的损失承担责任。

账户分析

以下是1999年3月到10月,肖虹作为YZ在Gorinsen的账户注册代表8个月间对该账户分析的主要结果。

最初的投资: 1999年3月1日,YZ往账户中存储了$50,000。

交易次数:在228天之内,通过这个账户进行了356次交易:178次买入和178次卖出。

交易总额:约加币$8,276,047。

佣金:客户总共付了约加币$25,258的佣金。每一次交易所收的佣金从$51到$99不等。

周转率:账户的周转,即账户的价值被重新投资的次数,通过以下计算所得出的结果是247.8。

所有的购买(包括佣金)$8,276,047.17 / 平均净值 $33,391.53 = 247.8
从历史上来看,周转率为6,在证券业里就被认为是过度交易。

成本资本比率:成本资本比率对比账户所给付的佣金和其平均股本,反映出仅为支付交易所需的成本所必须实现的盈利。YZ的账户必须产生约83%的盈利才能达到盈亏平衡,如以下计算所示:

(总付款利息费用:$2,443.97 + 总佣金:$25,258.41) * 100 / 平均净值 $33,391.53 = 83.0%

盈利和亏损:截止1999年10月31日,账户损失约$20,973.22加元,及约$12,211.15美元。总额约合加币$39,082.36。

3月底时YZ的账户盈利$3,726,但从那以后一直是亏损的状态。到6月底时该账户已蒙受$5,500的损失,到7月超过$14,000而到8月则超过$32,000。

持有期:YZ账户中大多数证券的持有期不到5天。178个买进中有80个是同一天就卖去,33个两天之内卖出的。

保证金:至少有6次每日的买进使得账户处于保证金不足的状况下。

交易和损失集中在科技领域:客户账户里的交易集中在科技领域。科技领域历来是高波动高风险的。

在加币账户下,科技领域的交易量约占总买卖额的55%,但造成了64.8%的损失和12.2%的盈利。

在美元账户下,科技领域的交易约占总买卖额的46%,但造成了52.2%的损失和40.6%的盈利。

账户分析和肖虹的行为

对YZ账户的交易是那么的频繁,以至于佣金金额在几个月后就变得令人乍舌的高。短期持有的策略、过度频繁的交易和随之而来的佣金使得YZ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盈利。

鉴于上述情况,(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执法人员得出结论:使用在YZ账户上的交易策略,即约247的周转率和8个月内所收的佣金总数超过投资额的一半,是过度的,这些行为是在不顾YZ的利益和/或指令下恣意和/或鲁莽地做的,而这些行为肖虹是有责任的。

另外,肖虹没有告知她的公司任何其他人,也没有获得任何许可就安排和YZ建立一个赔偿协定,并付了部分款来满足该协定,对于一个注册代表来说是不得体的,并有损于公共利益。

唐炜臻对此事的解释

根据唐炜臻2006年2月发表在网站论坛上的一篇文章,唐说自己是被YZ害了,并指出了YZ的真实姓名,以及和前夫的真实关系,并指其前夫曾利用全加学联负责人的身份向投资公司写信。称:“他们用尽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XX(YZ前夫的名字,略去)曾利用全加学联的名义给我们的投资公司写信,威胁,让别人笑话。”

按照唐炜臻在文章中的说法,如果当时YZ没有把账户中的钱取走,“她的账户的投资从一万一应该涨到七万多”。

文章中,唐炜臻称对肖虹进行处罚的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是:“一些不懂行业和不懂市场的人,声称是金融从业人员的组织,但靠敲砸金融从业人员和损害金融行业,卖执照而生存的机构。”唐炜臻认为被指责频繁操作以赚取顾客的佣金是不真实的,他们才是“想尽一切办法减少客户的佣金,从客户的角度和利益出发,为客户分忧”。

唐炜臻觉得和加拿大投资证券商协会之间“就像读书人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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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股息唐炜臻


新唐人记者对唐炜臻案件受害事主采访现场。(新唐人)

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涉嫌“庞氏骗局”欺骗加拿大、美国和中国三个国家的两百多投资者,涉及金额6,000-7,500万美元,这一事件在多伦多华人社区的热议一直此起彼伏。对于唐炜臻的所为,部分事主在4月1日安省证监会聆讯会后谈了个人经历和观点。

事主:从众心理导致多人受骗

在唐炜臻的众多投资者中,一位来加拿大7年的技术移民A先生,可以说是最冤枉的。他是唐炜臻的新客户,刚把钱放进一个月,觉得不对劲后,已经晚了。

A先生现失业在家。他表示,自己把钱投资后没拿到过任何回报,更不用说本金了。他说:“如果在06年或07年,老唐拿着我的钱炒作赔了,那我认倒楣。现在你拿了钱给别人分了,这不叫庞氏骗局那叫什么呢?”他认为唐应该给他一个解释。

关于唐炜臻的客户组成,A先生表示小客户占多数,像几十万、上百万以上的大客,属于少数。A先生怀疑:“小客户是填洞的,大客户是做套的。老鼠会就是小老鼠来填洞,大老鼠划东西的。”A先生认为应该问一问06、07年已经全身而退的投资人。

由于成为唐的客户时间太短,A先生表示对唐炜臻的投资理念并不知道,也不懂唐的操盘能力。第一次去唐的办公室时,并没有见到唐,只是和唐的客户经理交谈。他说:“我还没来得及研究他(唐)。但是我感觉,只是从直觉观察这个人,有他神经质的那一面,有时候天才和神经质是一线之隔。”

A先生认为唐炜臻也许被人玩了,也许他跟人家一块儿玩,他说:“老唐说话经常漏。那天跟我说,哎呀我真没有拿钱,那钱都commission(回扣)拿走了。他一句话就漏了。”他认为如果和唐接触时间长,不应该在唐身上吃亏。

针对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跟着唐投资的问题,A先生分析是一种从众心理。他举例说,当时他让太太去证监会查查唐的公司,他太太回答说:“老唐那么多客户,那么多聪明人,你跟着跑没问题,人家不可能都没问过。”A先生说,结果是谁都没有查过唐的公司。

A先生说,唐炜臻客户中有一个西方人,其他应该都是华侨。

这次性质不同

当问到好多投资人现在担心,不希望警察介入,担心如果唐炜臻进了监狱,就真的一分也拿不回来了。

唐的投资人B女士说,这次和上次(2004年唐做赔的事情)是有一点区别的。上次唐是炒作失败,属于技术性问题。但是这次不同,是作假。吸引后来的投资者,把钱补给前面的投资者。

上次他像赌徒,失误,不遵守客户的要求来做。这次不同,所以这一次是绝对不能再姑息了。

(以上内容由新唐人电视台提供。新唐人收看方法:罗渣士数码频道630,每天24小时以国、粤语播放,咨询: 1-800-787-7953 或416-78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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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MP诈骗调查专家谈唐炜臻案
——暂停交易是保护投资者 与当局合作有利追回资金


原加拿大皇家骑警,曾任证券诈骗调查组主管的克莱格‧韩纳福(Craig Hannaford)。(摄影:周行/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多伦多今年3月份爆出的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怀疑庞氏诈骗,受害者超过200人。在唐及其投资公司被安省当局暂停交易及冻结资产后,4月3日,美国德州北部地方法庭也对唐及其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做出了暂停交易及冻结资产的处理。

大纪元为此采访了曾在加拿大皇家骑警任职24年,负责调查复杂的投资诈骗和商品市场诈骗,并曾任证券诈骗调查组主管的克莱格‧韩纳福(Craig Hannaford)。

暂停交易是保护投资者

对于唐炜臻及其投资公司被安省当局暂停交易及冻结资产,韩纳福表示,这显然是因为安省证监会收到了大量投诉,经过征询和调查,得到足够的资料证明这之中存在问题。他们必须取得法官签发的延长停止交易令,也就是说他们有足够的证据令法官相信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调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就是第一步,他们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韩纳福说,“也就是说那个接到停止交易令的人不能再涉及任何金融财务市场的事情。他们不能售卖投资,他们不能再筹募投资资金。”

现在安省证监会应该是非常忙碌的调查事情的真相,比如投资款到底都去了哪里?会计师和律师也会参与这项调查工作,他们会调查这些投资账目,努力追踪所有资金的去向。

韩纳福提到了几种可能性。一种是资金可能被转移到不同账户,也许被转到不同的国家;另一种可能,那就是钱可能被花掉了。“我见过一些案件,资金被挥霍掉了,比如购买了豪华住宅、奢侈旅游、昂贵汽车,还有慈善捐款这类事情。”

面临处罚或判刑

韩纳福介绍说,安省证监会将审查这些资料,一旦有了投资资金去向的评估,就可以做如下两件事:他们可以保证停止交易令继续有效,他们可以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予以追究,根据证券法做出各种处罚。

“他们可以把当事人送到安省法庭。根据安省证券法的规定,我相信可能会有5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韩纳福说,如果他们根据调查认定这种行为非常严重,他们就可以把所有证据资料交付执法机构,比如多伦多警方或皇家骑警。

“从目前媒体报导的情况来看,如果警方现在还没有插手调查此案,我反而会很惊讶啦。”

协助调查方追回投资款

韩纳福表示,他理解唐炜臻案子的受害者的处境很难,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可能失去了所有的投资。不过确实有可能资金是失去了。

他认为对受害者最有利的做法,是去协助法庭、安省证监会及警方,给他们提供自己相关投资交易的尽量多的资讯。这样,有关当局会更容易查清整个案件,也许还有一些资金被藏在某些账户中,或被转移到了海外。当局找回来这些钱后会退还给投资者。

“我也见过这样的例子,投资者通过当局的努力,找回了一定比例的投资资金。” 韩纳福说,“所以我会鼓励投资者去见警察及证监会,带上所有的文件,告诉当局他们的投资情况。”

如果某人没去报案,没登记成为此案的受害者,在调查结束时才说是受害者,当局可能就很难给其退钱。韩纳福说:“我不想说绝对会这样。证监会及警方会查看所有的账户,所有的投资者,以便在找回资金后能都考虑进去。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到找回来的钱如何退还。”

庞氏骗局的共同特征

韩纳福认为,从安省证监会提供的材料看,他们已经掌握了很有力的资料,所提出的怀疑是庞氏骗局。典型的庞氏骗局是指某人到社会上筹款,通常向投资者承诺非常高的回报率,以此引诱投资者陷入这个骗局。当资金进来之后,组织者基本上就触犯了刑事法律,庞氏诈骗是犯罪行为。

通常诈骗者会用这些资金过上一种极度奢侈的生活,或者达到其他的需要金钱才能达到的目的。但是同时他们还必须继续偿付投资者的利息,这是他们引诱投资者陷入他们的计划的诱饵,他们偿付这些利息的唯一途径就是吸引新的投资者进来,以获得流动资金,偿付前面的投资者。典型的庞氏诈骗中,没有真正的投资。

在这种诈骗计划实施初期,确实有很多投资者得到了丰厚的回报。然后他们会在社区中讲,尤其是在族裔社区中,通过人传人,消息传递非常之快。他们实际上成为了宣传品,成为了这个诈骗活动的组成部分。

诈骗者通常会努力在社区内树立名声,成为社区内的大人物。韩纳福说:“我见过这种诈骗者给慈善机构捐很多钱,用钱去资助各种社区活动。实际上这些都是投资者的钱。”

其实他们得到的钱是从新的投资者那里来的。一旦这个骗局不能继续下去,人们会发现拿不到所承诺的利息,最后发现本金也没有了。

“由于经济萧条,我们看到很多诈骗计划被曝光。” 韩纳福说,“许多人因为这种或那种原因需要把钱拿回来,而当他们去要钱时,什么都没了。据我所知,麦道夫案就是这种情况,由于经济萧条的局势,他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来保证他的诈骗计划继续进行,所以就垮了 。”

当事人很难东山再起

唐炜臻被暂停交易后,有报导说,一些投资者希望他继续运作,希望这样能够拿回他们的投资。

韩纳福表示,调查没结束之前还不能说谁犯了什么罪。在调查结果证明这人没做错什么后,他才可以继续做他的业务。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通常证监会对这类案件的调查走到了这一步,是因为他们确实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所以这个暂停交易令一般不会在短期内取消。

“我调查过的庞氏诈骗案中,确实有部分投资者想要支援诈骗者。原因是,他们不愿意接受自己成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他们觉得如果让这人继续干,就能见到奇迹,就能筹集到更多的钱。他们就可以把自己的钱拿回来。”

“他们其实是在希望庞氏诈骗继续进行。” 韩纳福说,“当庞氏诈骗案被当局调查的时候,这种希望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我对任何这类案件的有关人员的最好忠告是,给当局提供尽量多的资讯。”

集体请律师可省钱

这类案子的受害人也可以合资去请律师,帮他们找回资金。韩纳福说,这确实是一个选择。在多伦多有专门做这类案子的非常好的律师。好律师可能每小时收费500至600元,但如果有20人合起来的话,没人每小时只要20多元。这样就可以有很好的法律代表去与证监会直接打交道。

避免被骗

韩纳福表示,唐炜臻案件中最应该令人警觉的是每周1%的投资回报率;另一个是做假报表。

“我给了你10万元。如果你不能回答这些钱是如何投资的,或者你的答案不能令我明白。这些都是应该引起警惕的地方。” 韩纳福说,“我最大的建议是,要避免成为受害者。”

如果所承诺的投资回报率高得难以相信,比如每周1%,一年就是52%。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应该离它远点;如果自己不明白某种投资,就不要去做,也不要盲目地把钱委托给别人去投资,即使这人是社区中的名人。

“尤其当你的钱是一生辛苦工作赚来的时候,你不应该拿它去赌博,而是应该把它放到有保证的投资中,比如放到由加拿大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的账户中。你虽然只会有与市场状况相应的回报,但你不会有失去资金的风险。”

韩纳福说,有一个风险与回报比的说法:回报越高,风险越大。当年回报率达到50%时,风险肯定是巨大的。

韩纳福从皇家骑警退休后,开了一家提供商业诈骗调查服务的公司Hannaford Partners,同时他也是Fraud Squad TV的执行顾问。Fraud Squad TV与Capital One Canada及优选企业局(Best Business Bureau)今年3月份合作开通的公众预防骗局网站http://www.fraudcast.ca收集了多达60种不同的骗术,还有电视播放加拿大不同城市的最新的诈骗活动新闻及有关的采访、评论。让公众预先了解骗术,以防上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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