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泄密官员被判刑 外媒质疑“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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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24日讯】北京当局周一(24日)宣布,一名国家统计局官员和一名央行官员因向股票交易公司透露统计数据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中外记者会上,官员还警告在华工作的境外记者:不该问的别问。不过,在中国,保密范围界线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先拘留,后宣布“国家机密”,外界对此多有批评。有媒体人认为,应该鼓励去要求求证而非相反。

最高检察院渎职侵权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说,原国家统计局官员孙振因泄露27项统计数据被判刑5年,原中国人民银行官员伍超明因泄露25项统计数据被判刑6年。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说,孙振和伍超明不但泄露了涉及机密的统计数据,还利用这些信息在股市上获益。

据报导,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孙振在2009年6月到2011年1月任职期间,违反保密法的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统计资料共计27项,包括GDP、CPI、PPI等重要宏观资料泄漏给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其中共有14项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机密。

此外,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是2010年1月到6月违反保密法的规定,将他在价格监察司区会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资料25项,向证券行业人员泄漏共计224次,两人均未上诉。

外媒不得求证“涉密数据”

杜永胜还说:“在这两起涉密经济数据泄漏案件查办过程中有关部门确实发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比如,有的境外媒体偷梁换柱,夹带私货,以引用我政府官员在某些公开场合发言为名将我涉密经济数据对外披露。还比如,有的境外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我经济部门和金融证券企业从业人员核对、求证他们的预测数据。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但是,他没有说,哪些境外媒体违反中国法律打探并泄露了中国涉密经济数据;他也没有说,这些境外媒体有无受到警告或者处罚。

涉密范围 界线模糊

《美国之音》报导,在中国,什么东西属于保密范围,界线往往模糊不清,外界对此多有批评。美联社记者提到去年被判刑的美籍华人薛峰“窃取国家机密”案,并引用一位美国律师的话说,薛峰所获取的石油数据库在薛被拘留前并没有被宣布为国家秘密。

美联社记者问在场中国官员,这些数据库到底是什么时候被确定为国家机密的。杜永胜承认是在审判薛峰之前。他说:“关于薛峰这个案件,我们在审判过程之前有个程序,就是确定它是不是秘密。程序由国家保密行政部门作出。”

周兵:应鼓励求证而非相反

《美国之音》记者没有获得提问机会,只好在会下向杜永胜提问。记者:“您说境外媒体向政府官员求证是不允许的,这违反的是什么法律?”杜永胜:“看他求证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东西是不能求证的。”

对于杜永胜这个说法,香港资深媒体人周兵表示不能苟同。他说,求证是追求事实准确的必要做法。至于怎么回答,那是另外一回事。

周兵说:“求证的时候,你可以说这个不对,或者说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尤其是有些极为荒唐的预测,你还可以进行纠正和反驳呢!”

官员说,目前还有两起泄漏涉密经济数据的案件在侦查过程当中。

中共滥用“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国的所谓“国家机密”一直备受质疑。国际记者联合会9月曾发表声明,谴责中共滥用“保守国家秘密法”,骚扰和恐吓新闻从业者,针对曝光“洛阳性奴案”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被威胁,所谓侵犯“国家机密”,以及遇刺身亡的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

浙江独立作家昝爱宗说,在中国,“国家机密”常被拿来当挡箭牌,目的就是限制记者的言论。他说:“现在就是拿这个东西来限制所有的记者。其实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封口,就是不让你说话。你说好听的话、歌功颂德的话是欢迎的,但是如果你说我不愿意听的话,揭露政府的丑闻,或者影响官员的提拔、升迁,影响政绩,他们就认为你是不受欢迎的,会把你列入黑名单。 ”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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