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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东森案 3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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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0日电)喧腾一时的力霸东森案,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一审遭判18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7亿元,没收所得3亿余元。台湾高等法院历经2年10个月的审理后,将于明天下午3时宣判。

力霸东森案包含力霸嘉食化遭掏空、中华商银违法授信、友联产险违法放贷、亚太固网遭掏空、东森集团假交易等案情,一审遭法官认定总计掏空金额达427亿8715万2406元。

除王令麟外,一审遭判刑的包含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二房陈佩芳,以及子女王令楣、王令台、王令一、王令侨、王令可、王令兴等人。

从案发至今一直未到案的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台北地检署于民国96年1月15日对两人发布通缉,时效至民国120年5月。

力霸案在侦审期间创下多项纪录,一审判决书多达4000多页,被告139人,辩护律师共有210人,即使法官分波开庭,但还是常有律师挤满法庭的盛况。另外,一审法官花了1小时宣判也创下司法史上的纪录。

检方当年起诉力霸案时,认定掏空金额达600余亿元,虽然一审认定427.8亿元,但还是破纪录;而王令麟具保金额3.5亿元、全案总保金5.7亿元,也是司法史上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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