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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满千换提灯 观光局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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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0日电)台湾灯会今年移师苗栗,以往都免费赠送的灯会小提灯,苗栗县政府今年规定民众消费满新台币1000元才能换1个,引发争议。交通部观光局今天下午表示,将与苗栗县政府沟通。

苗栗县长刘政鸿上午在台铁台北站举办“2011台湾灯会在苗栗”记者会,宣布将把交通部观光局提供的8万个“飞天兔宝宝”小提灯,全数赠送给苗栗县的弱势家庭、团体,苗栗县政府另外订购的40万个小提灯,民众必须持今年1、2月在苗栗县消费发票或收据,每满1000元换1个,最多可换5个。

民众李先生表示,小提灯是小朋友的最爱,以往只要早点到灯会现场排队,都有机会免费获得,今年却要消费满1000元才能兑换,可能会影响民众前往意愿,他还说,“观光局的提灯是全体纳税人买的,为何全数发给苗栗县民?”、“苗栗县的弱势有8万人那么多吗?”

交通部观光局长赖瑟珍下午表示,苗栗县政府的40万个灯会小提灯,是苗栗县政府另外加购的,消费满1000元才能兑换,用意在鼓励消费,用心良苦。

不过,小朋友拿着小提灯逛灯会,可为灯会增加不少温馨、趣味画面,消费满额才能兑换小提灯,恐怕使灯会失色不少,赖瑟珍表示,会与苗栗县政府再沟通并提出建议,盼苗栗县政府听取民意后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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