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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精神表扬 陆一特赔偿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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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民国56年至76年间,应国防防御的需求,国防部一只行政命令,“征召”陆军第一特种兵,加延一年。去年立委蔡同荣发动全省说明会,争取立法、赔偿。国防部14日首次回应,国防部依法行政,没有赔偿考量,愿颁纪念章等做精神表扬。不满国防部的回应,陆一特下月13日将发动万人总统府前抗议。


对于国防部声明依法有据,没有赔偿的考量,陆一特不满,扬言以年底及明年总统大选的选票抵制,下月13日号召万人上总统府抗议。(摄影:宋碧龙/ 大纪元)

国防部次长林于豹在参与14日“陆一特薪俸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后表示,国防部对于陆一特开过多次研讨,国防部的结论是,在当时执行、现实及法制面,是依法有据,必须依法行政。


国防部次长林于豹(左一)在14日“陆一特薪俸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后表示,国防部的结论,在当时执行、现实及法制面,是依法有据,必须依法行政。(摄影:宋碧龙 / 大纪元)

依何法?国防部人力司长赵克达说,在兵役法、兵役施行法及召集、征兵2规则中都有对临时召集的规定。其中施行法第26条,临时召集之范围、人数、时日,由国防部视军事需要决定,经行政院核定后,依国防的命令实施。召集的规则由行政院订定。

补偿陆一特,国民两党跨党派联手争取立法,对于国防部依法行政,国民党立委江义雄表示,国防依据兵役等法,通过一只行政命令,显然站不住脚,他表示,在动员勘乱时期,如需临时征召兵力,不急于立法,仍需颁布战时动员令,才能临时动员,况且陆一特征召一年,很大的瑕疵。

蔡同荣说,中央法规第5条明定,全民的义务要以法律定之,兵役2年改为3年是重大的改变,一定要修法,不能以行政命令一言蔽之。

立委翁金珠务实表示,也不用与国防部争议,只要立法三读国防部就得照做。但她强调,国民党内部还有不同的声音,对于下会期国防外交的召集委员是否会排入审议议程,还得大家努力说服。

对于国防部声明依法有据,没有赔偿的考量,陆一特不满,扬言以年底及明年总统大选的选票抵制,下月13日号召万人上总统府抗议。

比照下士待遇 争取60万赔偿

不论国防部的态度,陆一特希望争取60万赔偿金,是以下士待遇4万元薪俸为基准,加上三节礼金计算而得。以56万7千多名陆一特计算,只要立法通过,国防部就必须付出330亿以上的赔偿金。

一陆一特表示,民国68-75年间,每年全台兵力的死伤超过一个营,约500-550人。他说,多当一年兵的伤残、压力,不亚于现在当1年的兵,1年和3年有很大差距,这种苦处官方不能体会。


陆一特拿出当年的陆一特退伍证明,争取立法、赔偿。(摄影:宋碧龙/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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