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日电)“华尔街日报”(WSJ)引述知情人士谈话报导,外界预期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Group Inc.)、摩根大通集团(J.P. Morgan Chase &Co.)、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和其他金融机构,会在委任书中建议股东每年投票决定主管薪资。
股东在金融危机后就要求对薪酬制度有更大的发言权,这项建议一旦通过,对股东将是一项胜利。尽管股东决定薪酬制度(say-on-pay)对公司董事会不具约束力,但对董事而言却越来越具有不容忽视的象征意义。
去年通过的陶德佛朗克金融改革法案(Dodd-Frank)规定,多数大型美国企业至少每3年要实行1次股东决定薪酬制度投票。包括孟山都农化公司(Monsanto Co.)、天工国际(Tyco International Ltd.)、埃森哲(Accenture PLC)、Toll Brothers Inc.和高通(Qualcomm Inc.)等企业,都建议股东采用3年投票1次的政策。
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富国银行(Wells Fargo & Co.)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Corp.)都表示支持股东每年投票来决定高层的薪酬。外界预期高盛、小摩和大摩在透过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发布的委任书中,也会实施同样的决策。
法人股东服务顾问公司(ISS)的薪酬政策发展部主管鲍维(Carol Bowie)表示,银行和证券公司比较有可能接受年度薪酬投票制,因为他们的发薪制度早已面临监管机构审查。(译者:中央社陈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