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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设专区 台湾平溪天灯不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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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7日电)台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今天前往平溪会勘,择定菁桐师公桥至大华段,基隆河谷两岸200公尺内,全年可放天灯,不用申请,最晚至夜间10时。但大型天灯活动仍需专案申请。

消防局今天在公共安全督导会报表示,4月19日消防法修正案针对天灯施放管理授权订定管理办法,已经邀市府观光局及法制局,研商制定天灯施放管理办法草案。

消防局并前往平溪当地,邀集区公所区长简华祥、当地里长及各商圈协会,针对管理办法实地会勘;并与地方产业沟通,天灯的民俗活动不会受到管理办法限制。草案将尽速送请市政会议核定通过实施。

会勘达成共识,将在菁桐师公桥至十分大华段,基隆河谷两岸200公尺以内,划设天灯施放专区,游客全年不必申请就可施放,以营造平溪特殊天灯风情,吸引国内外观光客。

新北市政府规范,平常游客仅能施放底座直径60公分、高度130公分的天灯。放天灯时,不得挂载爆竹烟火。施放时间从夜间6时至10时,若有擅放或加挂鞭炮施放,将可依消防法裁罚新台币3000元,让天灯酿灾意外减到最低。

地方里长也反映,部分风景点、公立活动中心与煤矿博物馆等,虽远离基隆河谷200公尺,但施放仍安全无虞,所以市府原则也划入特区。至于私人场所,需专案申请划定为特区。

市府表示,天灯施放采许可制后,有利于天灯活动的正向发展,更可以保障地方产业。机关团体若要施放100盏以上的天灯活动,需检附安全防护措施,向消防局或平溪消防分队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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