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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爆炸事件调查 及相关人员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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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 新北市五股区凌云路在22日晚间发生4死38伤之爆炸事故,时至今日正满一周,新北市政府目前除进行各项灾后复原及救助外,并于今天29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事故调查结果。

消防局表示:案经检调人员积极侦办,今相关事证搜集告一段落,谨就相关调查提出说明。事故爆炸处所系“新兴堂香铺”(五股区凌云路一段16号)旁疏洪北路卢姓司机驾驶之大货车(车号JQ-793)车厢。另爆炸原因研判系因爆竹烟火装卸作业不慎引燃爆炸。该批爆竹烟火货源,采“万达烟火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郑姓协理与陈姓警卫、黄姓会计及潘姓厂务等证词,得知系从桃园县观音乡该公司流出。推断为“新兴堂香铺”负责人陈邱隆与“泰丰货运行”司机卢锦熹受郑姓协理委托违法运送专业烟火,复因搬运不慎致酿成钜灾,造成重大伤亡与损失。

消防局表示:对于本次重大事故发生之责任归属,经查消防分队虽皆依规定列册访视宣导取缔爆竹烟火,虽无行政上执行之疏失,惟对于“新兴堂香铺”负责人从事相关违法情事,确有情资掌握不全、督导不周的责任。为此,消防局局长黄德清针对爆竹烟火流入造成重大意外,已向市长自请处分。本次重大爆炸事件市长认为消防局确有情资掌握不足、督导不周的全部责任。除向市民表示道歉外并指示本案相关违失人员予以处分,处分原则应秉持“奖从下起 惩由上先”之方式处理,裁示处分额度消防局局长申诫2次,危险物品管理科科长陈志玮业务督导不周予申诫2次;辖区第二大队大队长林文山因勤务督导不周调整职务、五泰林中队中队长涂俊祥勤务督导不周调地服务。另一方面,市长对这次该局参与救灾救护、灾后复原重建之同仁及各局处人员秉持同理心不分画夜作业之辛劳表示嘉勉,亦对警察同仁之积极调查破案表示肯定,针对相关出力人员给予叙奖。

消防局指出:未来市府对于辖内有易生重大危害者,如具爆炸性、毒性气体使用、逃生不易等相关场所,将就其场所管理不断执行安全检查,并提报市府公共安全督导会报列管专案联合稽查。而针对有关法令不足之处,将建请中央单位修法或增订本市相关自治条例落实执行,以建构一个“安全无灾”的城市为努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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