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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天灯专区 深夜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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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16日电)新北市政府订定天灯施放管理办法,十分游客中心至师功桥,及106号县道沿基隆河谷两岸200公尺内,全年可放天灯,最晚可放至夜间10时,盼有效管制天灯,避免引起山林大火。

新北市消防局今天表示,天灯专区在晚间10时后,翌日上午6时前,禁止施放天灯。但年节及特殊节庆,经市府公告,或有其他事由经消防局许可,不受限制。

已经通过法规会审议的天灯施放管理办法草案,可望在明天市政会议审查通过。

消防局表示,平溪区施放天灯已有近百年历史,每年吸引大批观光游客参加,除提升国际能见度外,也有助于当地产业。管理办法已与地方产业沟通,天灯的民俗活动不会受限。

管理办法草案,同意在平溪菁桐师功桥至十分游客中心,基隆河谷两岸200公尺以内,划设天灯施放专区,游客全年不必申请就可施放,以营造平溪特殊天灯风情,吸引国内外观光客。

新北市政府规范,平常游客仅能施放底座直径60至70公分、高度130至140公分的天灯。放天灯时,不得挂载爆竹烟火,若有擅放或加挂鞭炮施放,将可依消防法裁罚新台币3000元,让天灯酿灾意外减到最低。

消防局说,平溪区四面环山,地理环境特殊,且经常性湿度达75%以上,相对于其他地区,是比较安全的地区,天灯贩卖场所应张贴施放安全注意事项的资讯。

消防局表示,机关团体若要施放100盏以上的天灯活动,需检附安全防护措施,向消防局或平溪消防分队提出申请。未满14岁或身心障碍者,施放天灯时应有法定代理人、同行之成年人或其他成年家属陪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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