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烟台维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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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9日讯】应烟台市百大集团负责稳定工作的王永梅付主任约定,2011年5月18日下午3点,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办公室调度组的噶科长(音)在百大集团王副主任的陪同下,到下岗失业后退休的原百大集团军转干部曲世涛家进行走访。

噶科长落座后,首先介绍了走访的内容和目的。一:传达2011年5月11日烟台市委副书记郝德军同志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对话情况和内容。

5月11日参加对话会的企业军转干部有储言勇、杨新武等8位同志。储言勇首先发言,主要谈了要求恢复企业军转干部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问题,请求市领导在合适场合向上级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再一个就是住房补贴问题,要求给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工资总额35%的住房补贴(即货币分配部分)。郝德军副书记表示,企业军转干部恢复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确是核心问题,身份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都好解决。但这个问题市里没这个权利,我们只能依据中央文件精神,在解困框架内落实、解决问题。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有机会市里会向上级反映的。

二:传达郝德军副书记就企业军转干部储言勇提出的住房补贴(工资总额35%)的答复;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现在没有文件依据,周边兄弟地市也没有先例,不能解决。

三:市领导希望加强与企业军转干部的沟通交流,烟台市是我们烟台人的,不要通过媒体以免被敌对势力所利用。

企业军转干部曲世涛对噶科长传达的三条意见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烟台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军转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和与之相适应的两个待遇的恢复,没有决策权,但市委市政府却能在相关场合把企业军转干部的诉求带给有决策权的上级机关和部门!既然大家都承认恢复国家干部身份是解决问题的核心,希望我们共同努力!

二:关于市委市政府与企业军转干部对话代表组成问题,现行的办法不具代表性。烟台市委市政府的职权范围是在解困框架下落实政策,而中央文件从2002年人发82号文、2003中办发29号文及中央和地方召开的所有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会议纪要都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定位在“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问题,而不是所有企业军转干部都涵盖其中。这里强调的是困难企业、特困企业的困难军转干部的解困问题。烟台市既然只有解困的权利,对话的对象就应该向特困企业、困难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倾斜,多听听他们的呼声,多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这些可都是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呀)比方说:虽然烟台市制定的“解决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问题第一阶段工作预案”应该与2003年11月25日前完成,但烟台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三拖欠”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补发补缴。我们烟台市军转办向上级汇报的“在全省率先实现六个百分之一百”实际上全是虚假谎报。现今虽然时隔7、8年,现在回过头来落实我们也会感恩的。这些问题,富裕企业的军转干部是不会理解的,市领导每每对话都会把特困企业、下岗失业军转干部排除在外,他们的问题,市领导始终听不到真话,还怎么为他们解困呀,这样的对话与“掩耳盗铃”何其相似。市委市政府领导既然无权解决对话提出的诉求请求,市委市政府有权解决的问题却被拒之门外,请问:这样的对话不是在作秀是什么??如此对话再多有啥实际意义?

三:关于货币分配住房补贴问题,不是没有依据,而是依据很充分。

(一)烟政发【2001】101号文规定:关于住房货币化分配
“住房货币化分配就是把原来的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从1999年1月1日起,对1998年底前在册的……计发一次性住房资金的形式进行补偿;对1999年以后发放住房补贴至退离休时间。”这里规定1999年后在册的职工都应享受货币分配,我们在职时,应该享受而没有享受到货币分配,现在要求补发,有充分的政策依据,怎能说没依据呢?

现行的房改政策是当年中央转发烟台房改政策而来的,全国都是依据一个文件执行,我们企业军转干部退休后不发放是因为没有政策依据,那你们公务员的依据何在??执行同一个文件,公务员事业单位发放就有依据,我们企业军转干部不发就是没有依据,道理讲不通!!

同是退役军人,2000年后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终生都享受住房货币分配,企业军转干部就不享受,如此太有失公正公平!

说住房货币分配不在解困范围内,我们不这样看,我们为什么困难??同在一个社会环境里,同在一样的市场价格条件下,别人有的福利我们没有,我们就困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大部分福利都没有,别的企业职工全有,我们就会困难,难道这不是事实嘛?我们不是强调建立长效机制吗,不解决分配不公现象将永远不会使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脱困,企业军转干部办公室如何履行其解困职责呀??所以货币分配不在解困之列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四: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希望加强沟通交流,希望不要把问题通过媒体发表以免被敌对势力利用问题,我们说“沟通交流比对抗好”,“在政策范围内解决问题比拖着不办要好”,“办实事比作秀好”。我们非常同意市委市政府的想法。路不踩不平,理不辩不明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关注我们特困企业军转干部、遗留问题多的军转干部的话语权,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想毫无原则的、永久被人代表!!

至于说通过媒体网络提出我们的诉求问题,我们说这本身不违法。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在奥运会前就向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不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可以接受任何媒体记者采访。

话又说回来,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诉求假如能很顺利的反映到决策层,假如我们的政府部门对人民的来信来访能保持渠道畅通,保证按信访条例规定实现依法给予回复,我想又有谁会舍近求远,冒着被敌对势力利用的风险呢?要知道我们都是有着三、四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我们对党的感情,对共和国的爱,对人民的忠比有些公务员不只要高多少倍。我们的依法维权,说实话,不光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更多的还是在维护党、国家、政府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是我们在用最后的忠诚捍卫党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

噶科长表示将把曲世涛同志的意见向领导汇报,走访就此结束,历时一个多小时。

现把材料整理出来以供大家研究分析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的趋势走向、

烟台巿企业军转干部 浪花
2011年5月18日晚于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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