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选管会拟修订区会选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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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文颖综合报导)区议会选举将于11月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公布选举活动建议指引,提出多项修订,包括提高选举开支上限、获资助金额,以至将指引对传媒的规管扩展至互联网等,并咨询公众1个月,咨询期至6月22日。

建议指引的主要修订,包括将选举开支上限由48,000元提高到53,800元,而给予合资格候选人的资助金额,将修订为候选人所获的有效选票总数乘以每票12元,或选举开支限额的50%,或候选人所申报的选举开支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候选人简介内如载有与宣传候选人参选无关的资料,选举事务处会要求候选人更改内容。

至于以电子方式展示、分发或使用的选举广告,建议指引提出一项新安排,方便候选人以电子方式提交选举广告的声明和文本。

网上广播亦需遵守平等原则

现时适用于电子传媒的候选人平等时间原则,也适用于在互联网上播放的电视及电台节目,而有关通过印刷传媒宣传的内容,则适用于印刷传媒的网上版本;建议指引提醒候选人和传媒,应避免给予候选人不公平的额外宣传。

另外,候选人在大量印制选举广告前,应尽早提交选举广告样本予邮政署批准,以便在有需要时,候选人仍有足够时间修改选举广告样本的内容。

至于政党及候选人在网上设立的网上电台,或者是社交网站,作出同选举有关活动,是否受指引规管,选管会主席冯骅就说,需要视乎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强调若活动涉及选举广告,亦会受选举开支的限制。

冯骅表示,建议指引是以现行的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为基础,再作出适当修订,主要反映法例的最新修订建议;待法例的修订建议获立法会通过后,会被载入正式的选举活动指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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