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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 太阳能趸购 台经济部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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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8日连提出两能源案纠正经济部,一是“核四厂设计变更,轻忽核安”;另一是“太阳能光电政策,违反诚信引发民怨”,查案监委并要求,安全品质没有做好之前,核四不能商转。

监院纠正文表示,台湾电力公司对于第四核能发电厂兴建计划,无视法令规定及原子能委员会要求改正及裁罚,径自核发并办理核四厂千余项设计变更通知,轻忽核能安全;另未依设计图或相关规范,监督承包商铺设缆线及落实检验,延误试运转测试及商转期程。
太阳能趸购 再变再变

提案监委表示,从再生能源法通过施行不到半年,经济部发现业者申设量失控、延后完工,以求厚利,造成全民电费负担将巨增等严重问题,仓促修正趸购费率及其计算公式,引发厂商抗争。

在去年底再次公告,修正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及计算公式,且事前未与业者协商,又未预拟配套措施。

而在屏东政府促成的“养水种电”专案后,又因经济部片面更改收购率计算方式,由签约日改为完工日,引起业者反弹和农民恐慌,但经济部允诺在今年2月15日提出处理方案,至今仍未定案。监委纠正文指出,经济部一再违反诚信原则,实有损政府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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