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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副作用致死 医未告知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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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12日电)新北市1家医院李姓医师开药给陈姓病患,未明确告知副作用,病患因服药过敏不适,住院后不治,医师遭病患家属提告过失致死。板检日前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李姓医师起诉。

板桥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52岁陈姓女病患因下背、膝盖疼痛,在民国95年12月间定期接受新北市1家医院神经内科李姓医师诊疗。

陈女看诊时曾告知服用肌肉松弛剂等药物仍难止痛,李医师遂在95、96年间陆续开药给陈女服用,但未告知陈女药的副作用。

起诉书指出,陈女在96年1月初因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挂急诊,数天后看诊时向李姓医师告知此情形,李姓医师仍开相同药物给陈女。

陈女因服药过敏日渐恶化,出现心律不整、皮肤出现红疹等征状,1月中旬赴别家医院挂急诊,2天后被转诊到台北1家医院住院治疗,2个月后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

检方侦查期间,调阅陈女住院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确认陈女是因服用这种药物,产生不良反应致死。

李姓医师接受侦讯时,坦承未告知陈女服用这种药物可能出现的过敏反应及致死风险,但否认有过失。

检方认为,依一般医疗常规,医师在开药时,须告知用药的利弊,李姓医师既未充分告知陈女,也轻忽陈女出现过敏反应,仍持续开药,涉医疗用药疏失;另审酌李姓医师始终否认犯行,也未与家属达成和解,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李姓医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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