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囤爆竹炸死3人 夫妻判刑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9日电)爆竹中盘商黄姓男子因与妻子在租屋囤积大量爆竹,不慎引爆,波及年仅1岁多的幼子及3名友人,造成3死1伤惨剧。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今天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黄2年徒刑。

黄妻则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黄男部分仍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黄姓男子与妻、儿一家三口在台北市租屋,黄平时以载送家具赚钱养家,但因经济状况不佳,从去年1月起兼职爆竹中盘商,先向大小宫庙招揽爆竹烟火买卖,再上网向地下爆竹烟火工厂订购烟火转售,赚取价差。

判决指出,黄男去年4月间在家中囤放大量连珠炮爆竹,爆竹却疑似因打火机引燃爆炸,黄男1岁多的儿子及在家中聊天的2名友人因重度灼伤及一氧化碳中毒不治,另名友人幼子则身上16%面积二度烫伤。

法院一审时,以业务过失致死判处黄男2年徒刑,黄妻则因过失程度较轻,当时又怀有身孕,法官以过失致死罪判处黄妻1年徒刑、缓刑3年。

检方不服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认为,黄姓夫妇在家囤放大量危险爆竹,应负较高注意义务,却未注意而酿灾,确有过失,但认为一审量刑无误,仍判处相同刑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