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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生署对“化学去势”入法 态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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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不满司法官轻放性侵嫌犯,“白玫瑰运动”31日将再度重返凯道,表达对“性侵犯罪防治法”修法立场。国民党立院党团29日邀集内政部、卫生署官员举行记者会,说明修法进度。针对白玫瑰提出的众多诉求之一“化学去势”入法?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王宗曦表示,降低性激素的药物治疗目前已是性侵罪犯的治疗选项之一,所以不用特别入法。

王宗曦表示,性犯罪成因复杂,有些也包含心理因素,化学去势是众多医疗选项之一,目的在于治疗而非惩罚,是将过高的性激素抑制,而非把性激素降成零。她指出,因为他每个月都要注射,或是要定期服药,一旦停止会有一种反弹效应,所以对于性侵行为的控制,事实上是没有直接效果。就化学去势是否要入法,其实在医疗处置里面就有这个选项,所以不需要放到法里面;但是把他当成处分的话,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要将化学去势列为对加害者的惩罚而让加害人不举等,反而可能让加害人变得更加暴力。

对于是否要将化学去势列为性侵加害人的惩罚?法务部主任秘书蔡清祥表示,刑法的生理刑包括生命刑、在监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生理刑刑法上要有明文规定才能处理,现在刑法规定是没有包括这样的处理模式。

立委潘维刚指出,党团多次举行公听会,与会专家、学者多认为,化学去势应是一种治疗行为而非惩罚,应不需要入法。性侵犯罪是暴力的性行为,透过化学去势可能会产生副作用,甚至他用其他方式施予暴力,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国民党立院党团副书记长赵丽云承诺,将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潘维刚也指出,目前专家学者对于是否公布加害者姓名也有许多讨论,对于公布能否有效遏止性犯罪,是否有违宪之虞等争议,还需要凝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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