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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退费有转圜 周五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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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3日电)谷歌与台北市政府法规会在“付费应用程式7日内退费”的僵持,终于有了转圜,5日(周五)北市府会与数位内容业者、谷歌等业者再开一次会,把各方权益谈得更清楚。

付费下载的应用程式究竟能不能7日退费,终于有解。自6月底以来,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与谷歌(Google)各有坚持,北市府坚持7日无条件退费;谷歌认为不合理,表示自有15分钟鉴赏期。到今天,经一个多月来召开协商会议,终于有了转圜。

7月底,包含中华动漫出版同业协进会、台湾数位出版联盟、台北市杂志公会、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等 4大公会召开记者会表示,电子书、随选电影、音乐、游戏、应用软体等,若引用 7天鉴赏退费条款,将使数位内容业者营运风险大增。

今天上午台北市政府与谷歌协商,据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表示,协商会中双方态度和缓,也澄清了先前的误会。

叶庆元说,上星期法规会才与 4大公会讨论,关于网路购买数位内容,在民国92年消保法函释中有提到,如果“企业经营者提供网路交易时,以合理方式使消费者有机会于适当时间内得以检视该等数位化商品者,才可认为其交易非属本法所称之邮购买卖。”

也就是,商品内容如有合理的检视机会,比方试玩版、试看,就可能不属于邮购买卖商品,并不强制要有7日退费规定。叶庆元说,“这样冲击就小了很多”。

预计本周五,台北市政府会与数位内容业者,商业周刊、 4大公会等,以及平台业者,包括谷歌、远传电信、台湾大哥大的代表,将再召开会议,把网路购买应用程式的消费者权益谈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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