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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搬重扭伤 判公司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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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4日电)台北市某公司员工翁姓男子因搬运装有压克力杯箱子,扭伤腰部请假治疗,公司却以无故旷职为由解雇他,气得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公司与负责人连带赔偿20万元。

判决书指出,在台北市某公司担任美工设计的翁姓男子,于去年1月间,受老板指示搬运装有压克力杯约10公斤箱子共78箱。翁男搬运途中曾反映身体不适,但老板要他加快速度,搬完后感到腰部剧烈疼痛、双脚无力行走,向公司请长假治疗。

请假后3周,公司以无正当理由旷职为由解雇翁男。翁男认为公司未提供安全措施导致他遭受职业伤害;经台大医院检查发现,腰部扭伤而压迫下肢神经,导致双脚无力行走,2年内无法工作,翁男到法院提告向公司求偿职业灾害补偿金新台币156万多元。

法院审理时,公司抗辩,翁男当天搬运时未有异状,可见腰伤是他自己的旧伤;美编工作属于在室内坐着操作电脑,翁男双脚无力仍可正常上班,但却数次打电话请假,未出示任何医疗单据,主张公司未违法。

合议庭委托台大医院鉴定、传唤翁男同事作证,认定翁男扭伤腰部确实是搬运重物所造成,认定公司未采取保护措施,导致翁男受职业灾害,审酌双方财力,判决公司与负责人应负连带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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