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空地空屋任荒废 新北市拟开罚

人气: 13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9日电)新北市政府为维护环境卫生及市容观瞻,已拟定“新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未来经立法施行,空地、空屋管理人、使用人或所有权人若任荒废,最高可罚新台币6万元。

市府指出,为有效管理空地、空屋,避免造成土地无人照管而杂草丛生、蚊蝇孳生及成登革热防疫死角,已拟定“新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盼借此改善空地、空屋闲置及脏乱的弊病。

草案中规定,所谓“空地”包括全部或部分闲置、荒废土地或建物四周未利用的土地;“空屋”则包括荒废、无人居住、被弃置或尚未完工且已申报停工的建物。

若空地、空屋管理人、使用人或所有权人任令荒废,草案中也有罚则,也就是逾50公分的杂草未刈除、废土及废弃物未清除,经限期改善未改善,可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非属古迹或历史建筑物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未自行拆除或维护;有影响环境品质行为或堆置妨碍公共安全有碍观瞻物品;建筑工程中止或停工,应维护建筑物结构安全及工地环境卫生,且不得阻碍骑楼地面及人行道畅通,建筑物外观不得影响市容观瞻。违者可处1万2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市府强调,全案将待市政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请市议会审议,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将函报行政院核定后公布施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