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坚迪坚持强制性最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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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在省法院就多伦多男子斯密科(Leroy Smickle)一案作出裁决后,安省省长麦坚迪重申,他支持强制性最低刑期。
  
周二(14日),麦坚迪书面公开表示,安省支持枪支犯罪强制性最低刑期,并指出安省在上诉一级的另一案件中,安省也支持强制性判决。
  
据CP24报导,13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将违法拥有上膛枪支、首次犯罪的嫌犯斯密科送往监狱、服刑3年,是“残酷和不寻常的惩罚”。法官莫洛伊(Anne Molloy)在 判决中写到,通情达理的人当然支持减少暴力犯罪,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强制性最低刑期”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但莫洛伊裁决的案子略有不同。2009年3月,斯密科独自一人呆在他表弟的公寓,照了些手执上膛枪支的照片,并放到了他的脸书网页上。他并不知道,警察正在调查他的表弟、执行非法枪支搜查令。警方破门而入时,斯密科不幸被捕。仅仅因为斯密科 “非常愚蠢”地手执上膛枪支、给自己拍照,就判他3年最低刑期,好像不够人道。
  
目前,安省总检察长办公室未提及会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保守党联邦政府一直在推行颇有争议的“严惩犯罪(tough-on-crime)”议程,该议程包括新的强制性药物、儿童色情罪犯最低刑期。
  
麦坚迪的幕僚长也指出,2005年麦坚迪在写给联邦政党领导人的信中已经提及枪支犯罪最低刑期。当年,一名少女在节礼日(Boxing Day)多伦多繁忙的街头购物人潮中,遭枪击身亡。接着在12月29日,麦坚迪写到:“只有严厉的刑罚,才能清楚地展现枪支罪行的严重性和我们社会对此绝不容忍的态度。”
  
麦坚迪还呼吁国会修订“刑法典”,禁止手枪、增加枪支犯罪强制性最低刑期,包括非法藏有手枪者需判最低4年刑期。
  
2008年违法拥有上膛枪支的最低刑期从1年调高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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