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堅迪堅持強制性最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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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在省法院就多倫多男子斯密科(Leroy Smickle)一案作出裁決後,安省省長麥堅迪重申,他支持強制性最低刑期。
  
週二(14日),麥堅迪書面公開表示,安省支持槍支犯罪強制性最低刑期,並指出安省在上訴一級的另一案件中,安省也支持強制性判決。
  
據CP24報導,13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將違法擁有上膛槍支、首次犯罪的嫌犯斯密科送往監獄、服刑3年,是「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法官莫洛伊(Anne Molloy)在 判決中寫到,通情達理的人當然支持減少暴力犯罪,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強制性最低刑期」有助於實現這一目標。
  
但莫洛伊裁決的案子略有不同。2009年3月,斯密科獨自一人呆在他表弟的公寓,照了些手執上膛槍支的照片,並放到了他的臉書網頁上。他並不知道,警察正在調查他的表弟、執行非法槍支搜查令。警方破門而入時,斯密科不幸被捕。僅僅因為斯密科 「非常愚蠢」地手執上膛槍支、給自己拍照,就判他3年最低刑期,好像不夠人道。
  
目前,安省總檢察長辦公室未提及會就此裁決提出上訴。
  
保守黨聯邦政府一直在推行頗有爭議的「嚴懲犯罪(tough-on-crime)」議程,該議程包括新的強制性藥物、兒童色情罪犯最低刑期。
  
麥堅迪的幕僚長也指出,2005年麥堅迪在寫給聯邦政黨領導人的信中已經提及槍支犯罪最低刑期。當年,一名少女在節禮日(Boxing Day)多倫多繁忙的街頭購物人潮中,遭槍擊身亡。接著在12月29日,麥堅迪寫到:「只有嚴厲的刑罰,才能清楚地展現槍支罪行的嚴重性和我們社會對此絕不容忍的態度。」
  
麥堅迪還呼籲國會修訂「刑法典」,禁止手槍、增加槍支犯罪強制性最低刑期,包括非法藏有手槍者需判最低4年刑期。
  
2008年違法擁有上膛槍支的最低刑期從1年調高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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