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全民退休保障双层保障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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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关式明香港报导)香港社会保障学会昨日在退休保障小组会议上提出全民退保双层保障新方案,建议所有年满65岁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全民养老金,每月可领取上年度全港平均工资20%的全民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令市民有足够退休保障。该会强调,新方案能发挥社会互制功能,是社会共济责任为原则,提供市民多一个全民退保选择;又批评现时退休保障计划缺乏原则和目的,未能达到实效。

由雇员雇主政府三方供款

社保学会建议的第一层“全民养老金”(半积累的现收现付制度),可取代老年综缓和高龄津贴保,新方案设三方供款制度,分别是雇员供2%、政府4%及雇主供6%,替代率为平均工资的20%。雇员月入是每月平均工资一半及以下者,不用缴费,但雇主需供6%;自雇者如月收入为平均工资两倍或以上,每月缴4%,不设高薪上限,高收入人士将来的退休保障不会少于供款;至于没有工作人士及家庭主妇等,政府的供款已覆盖这批人。

以2006年平均工资16,050元,每年以2%名义增长率计算,2014年平均工资估计达19,000元,20%的养老金将为3,800元。

推行中央公积金计划

至于第二层“中央公积金”(自愿保证回报储蓄计划),目的是优化强积金,提供由政府投资及运作,保证回报的选项,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参与。是个人储蓄方案,保证最低实质年利率为2%,雇员在个人或家人年度医疗开支达20,000元以上,可支取积累作医疗用途,不设对冲功能。社保学会批评目前的强积金只是强逼市民投资,没有提供任何保障。

社保学会强调,作为公共政策,政府理应承担保障者角色,1994年至2010年金融管理局投资回报年均5.9%,同期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平均增长1.6%,对冲功能变相削弱劳工保障,应当取消缴费率:雇员供多少,雇主必须亦供多少,上限5%。缴费上限订为平均工资8倍,雇员可选择交由私人保险公司投资或交由中央公积金投资。

指积金局数据误导市民

该会研究员莫泰基博士表示,全亚洲全民退保雇主的供款率是11%,并强调,一个可以持续运作的退保方案应该三方去承担。“中央公积金立法会会议文件(附件3)提到的滤算权益强积金管理局根本假设的计算是错误,假设的供龄是45年,为期15年的3份合约,以预期平均寿命计算,月供1万计,到退休时所得的退休金只有2千多元。”他呼吁立法会议员切实审查强积金管理局提交的数据,有误导市民成分。

执行委员张文进批评现时强积金是一项强迫风险投资,强积金投入金融市场,要劳动者承担风险,新方案补足强积金的弊处:“新方案是希望政府能承担社会互济的角色,如不推行全民退休保障,最终会有一批人需用综缓去解决生活问题。”现时考虑全民退保是适合时间,人口越来越老化,老人人口比例较大的时候就更难推行,希望政府切实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全民退保制度。

社保学会强调,中央公积金及全民养老金可发挥社会互制性,政府应担当财富再分配的角色,拉窄贫富悬殊的差距。如继续推行强积金这条路,只会将贫富悬殊问题加剧。

工党主席李卓人议员表示赞成三方供款新方案,建议政府在强积金的供款上包底2%,又建议可以仿效智利政府的做法,为强积金供款包底,但最后都要改变政策转做全民养老金制度。又强调,全民养老金尽快开步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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