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生对花生过敏案件 马州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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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戴笔美国华盛顿DC编译报导)2005年11月9日,马里兰州山顶小学(Hillcrest Elementary School)的食堂工人把午餐提供的花生酱三明治给了一位对花生过敏的学生。这位5岁的女孩当时虽然有过敏性反应,但幸免于难。她后来转学到另一所学校。
  
根据提交给马州上诉法院的文件,法官小克莱顿.格林(Clayton Greene Jr.)上周三(2月22日)裁定,马州对事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法庭公布的文件,孩子的母亲,妮可•佩斯(Nicole Pace),原本于2006年11月在费雷德里克郡巡回法院对马州提出控告。她声称,马州违反了国家学校午餐法(National School Lunch Act,简称NSLA)。
  
该案件被驳回,格林认为,因为该法律“只是在各个学校为所有儿童建立福利补贴午餐计划,对于照顾食物过敏的儿童没有特定的法律责任。”他已经肯定了该案件被驳回。根据法院表示,学校提供三明治给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当天她去食堂时,没有足够的钱买学校午餐。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一般会为学生提供NSLA补贴的午餐,其中包括博洛尼亚香肠三明治(bologna sandwich)或花生酱三明治。
  
担任费郡公立学校健康专家已经31年的克丽丝塔•威廉姆斯(Christa Williams)说,学校制度一直都在采取措施,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她不愿对2005年事件作具体评论,但表示从那时起协议中的许多要点已经更新。
  
威廉姆斯说,指导方针每隔几年就会被重新审查一次。
  
她说,马州要求学校要特别提供“无花生(peanut-free)”的午餐桌子给对花生过敏的学生,但费郡是在法律生效前,就已经在实施该制度了。学校还使用一个系统,将医疗警示标签放在学生个人资料的表格上,以追踪学生的特殊医疗需求。她说,针对个别学生个的护理计划,一切都已经到位。
  
威廉姆斯说,基于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简称CDC)去年夏天公布的信息,学校系统目前正在采取更进一步的更新政策。
  
佩斯家庭和他们的律师目前尚未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责任编辑: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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