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全民健保 2014将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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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君怡综合报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8日做出历史性裁决,维持欧巴马总统健保改革法中最核心的“强制个人购买健保”条款,认为宪法赋予国会课税的权力。借此,美国将有3千万人因此纳保,等于九成以上的合法美国公民都可享有健保。健保法在2014年起全面实施,未来国会将在实施过程中,继续提案修正,使健保法更加完善。

联邦最高法院28日裁定2010年国会通过的“可负担健保法”(Affordable Care Act)并不违宪后,依旧按照2010年健保法内容进行实施,从购买健保的个人、雇主、医院医生及医疗体系、州政府、到提供健保的保险业者,都没有太大变化。但个人与雇主之间的健保提供关系要依新法做细部调整。

健保法的其他条款,包括规定健保公司不得拒保带病投保者;基本健保福利不得规定终身上限;允许子女留在父母的健保计划内直到26岁等条款,全部维持不变。

最高法院5票对4票支持“强制个人购买”条款。

在28日最高法院对此项法案进行裁决时,首席大法官罗伯兹投下关键一票。他在代表多数的裁决书中写道:“可负担健保法部分符合宪法,部分违宪。根据商业条款,强制个人购买健保条款违宪。商业条款授权国会管理各州之间的商业,但不得强迫个人买商品。但若要解释成国会对有一定收入,但选择不购买健保的个人增税,则是合理的。这项立法符合国会的课税权。”他说,“由于宪法准许国会征税,大法官没有禁止的职权,也没有裁夺其是否明智或公平的职权。”

共和党强烈抵制

获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则重申,若赢11月总统大选,将在上任第一天废掉此项法案。

共和党国会领导人在周日表示,选举人在11月的总统大选中将对奥巴马的健保法做出最后的“裁定”。参议员多数党主席Mitch McConnell说:“我们能击败奥巴马的最后机会就是11月的大选。”他说该法是美国现代历史上“最差的一项立法”。

众议院多数党主席John Boehner说:“美国人不想按这条路走下去。他们不想让政府告诉他们该去哪家医保公司投保和投保的数额。他们也不想因为不去投保而被征税。”

众议院计划在7月9日的投票中推翻这项法律。

白宫幕僚总长Jack Lew回应共和党说,他相信美国人民此时希望把关于健保的辩论先放置一旁了。“我认为现在的美国人还是希望我们把注意力放在经济和创造就业上,我们应该继续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责任编辑: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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