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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小鸭热卖 应选择标示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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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黄色小鸭旋风袭卷台湾,各式玩具及纪念商品热卖,桃园工商发展局近期派员赴辖区内进行商品标示抽查,共抽查非官方版黄色小鸭之造型玩偶、沐浴玩具、绒毛小鸭等64件商品,其中查获1件商品标示不合格,工商局表示,经过县府持续查缉及宣导下,厂商大都能够遵守商品标示法,针对不合格商品,已请贩售业者先行下架,并要求制造商限期30日内改善,否则将依法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

桃园工商发展局专门委员邱品方指出:10月份前往县内店家、大卖场、专卖店、五金百货等地点抽查非官方版黄色小鸭相关玩具商品标示,价格从79元到990元,抽查结果发现64件玩具中有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约2%,不合格情形主要为完全无任何中文标示。

依据玩具标示基准规定,玩具类商品提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使用者,无论进口或国内产制之玩具商品皆须具备“玩具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编号”、“主要成分或材质”、“适用之年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等应标示事项,始可上市陈列销售。

邱品方提醒选购黄色小鸭相关玩具商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注意是否贴附详细中文标示、勿让婴幼儿将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摄入“塑化剂”或“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时常检查玩具组装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如磁铁、钮扣等)是否易松脱、检查玩具本体有无锐边、注意玩具附件之提绳、电线不可过长、注意玩具电池部分有无正负极标示,并应避免混用不同厂牌、材质的电池,防止过热发烫引发危险。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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