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天宇:梦鸽发布威胁性声明 毫无自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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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4日讯】近日,随着李天一之母梦鸽委托律师发表有关其子涉嫌轮奸案的声明,“李天一”名字再次成为百度热词。

3月19日,李双江现任妻子,李天一之母梦鸽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谴责媒体民众对李天一的“舆论审判”,声明共三点,每条以惊叹号结尾。

声明称:李某被证实是未成年人,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法院未判决之前,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声明的最后是:本律师郑重提醒媒体和网民,对自身不实的言论进行自查并尽快消除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保留对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只是可惜,这则声明发布后,不仅没有起到“恫吓”作用,反而引起民众更强愤慨。

众网友这样评论梦鸽此举,“儿子都成社会败类了,还包庇,不知道怎么当妈的!”“有梦鸽这样如此纵容包庇的母亲,难怪儿子会胡作非为!”

《国际公关》杂志原常务副主编丁来峰微博表示:李天一律师的凶悍声明,通篇感叹号,吓死我了!他还调侃道:友情提示:转发本微博有被起诉和劳教的风险!

其实这篇声明,看似“凶悍”,实则色厉内荏。通篇除了重复强调李天一是“经证实”的未成年人,应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外。没有任何强力的立足之点。对民众的“舆论审判”,李双江家也只能抓住李天一差一年不到法定成人年龄这一点去指责。而民众对李天一所进行的,是“道义审判”,并非一定得依照法律口径。因为从道义上看,17岁和18岁的罪犯,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此事件中,作为母亲的梦鸽心情不好,气恨交加,情理上可以理解。只是她完全不必把气撒在网民和媒体身上,因为民众媒体针对的,并非她的儿子李天一。大家与李天一本人并无私仇,民众针对的,是“李天一现象”,及这“现象”背后所代表的意义。民众愤慨的,是这个体制造就了多少“李天一”这样的下一代,造就了多少“红歌王”这样的家庭。

梦鸽当下最该做的,是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反省自己如何培养出这样一个社会败类。要恨要怪的话,就怪自己,怪老公,恨自己生长的这个体制,恨自己不能洁身自好,被这个体制培养成唯名利是图的“红榜样”。

梦鸽的悲剧,不是从儿子犯事开始的。当她家被烘托成“红歌王之家”“红典型”时,她的悲剧就已经到达顶点了。现在她只是在“收获”当年种下的“恶因之果”。

古老的东方文化里有一句话,“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当梦鸽开开心心地从别人手里抢到“红歌王老公”时,当梦鸽与老公儿子一起站在台上大唱“红歌”时,当梦鸽李双江夫妇为中共到处宣扬“红歌”,甚至称“红歌应该走向世界”,企图用“红歌”毒害全世界人民时……梦鸽悲剧的“因”就种下了。

“李天一事件”,不是一个单纯的事件,它被当成了中国新一代青年的“败坏典型”。民众痛批“李天一”,其实就是痛批造成“李天一事件”的中共体制。

“养不教父之过”是普天下都适用的道理,但对目前的中国,这个道理远不足以涵盖所有后代的教育因素。因为中共的邪恶理念,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和角落。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家长们到底要为孩子筑起怎样的强力“屏蔽”,才能抵挡恶劣环境的影响?况且,家长们自己,都处于这种“恶毒”环境下。越来越难以分辨世间的是非好坏。尤其,中共还给这个“恶毒”环境下了一个屏蔽罩,不让民众接触到正常的社会理念及各种真相。

因此,“李天一事件”,应该引起中国所有民众的警醒,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也变成“李天一”。在此时,作为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应该发布的不是被网友称为“凶悍”的威胁性声明,而是应反躬自省,发布真心诚意的悔过声明,替自己和老公收回从前发表的,为中共宣传“红歌”和吹嘘自己儿子在“红歌”熏陶下成长得如何出色的所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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